(C)廣州市市長
上海市是直轄市,跟西藏自治區與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同屬於省級的第一級的行政區域,而廣州市只是屬於廣東省的地級市(亦為廣東省的省會),只是省級對下第二級的行政區域。
西藏自治區首長的正式名稱應該是西藏自治區主席,雖然名為自治區,但實際上都是跟其他省一樣,直屬中央,跟澳門及香港不同,沒有獨立的海關與及司法體系。
大陸是黨國一體的,政府只是一個抽象的名詞,實際上地方領導就是當地的黨委,好像廣州市的最高領導就是廣州市市委書記,西藏自治區的最高領導就是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上海市的最高領導就是上海市市委書記,市長、省長與及自治區主席等都是由黨常委通常是黨委副書記兼任的。
香港及澳門不同,沒有中共的黨委派駐,行政長官就是實際的最高領導人,跟大陸的不同。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01/content_2280432.htm
行政區劃是國家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的區域。因此,行政區劃亦稱行政區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中國的行政區域基本上劃分為三級,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自治縣、市),鄉(民族鄉、鎮)。但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為促進城鄉結合和工農結合,打破條塊分割,充分發揮城鄉兩個方面的積極性,實行市管縣的行政體制。實行市管縣的地方,就是在省、縣之間增加一級政區,實行四級制(這是近幾年的新發展,82年憲法上尚未認可)。另外,在有些自治區,下轄自治州,州以下有縣,也是四級制。這就使中國現行行政區劃和地方行政建制層次形成了三級和四級並存的體制。
上海市
圖片參考: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0/5dfebbdaa6fcb863c563eeb2836249db1n.jpg
市委書記
韓 正市人大
常委會主任
殷一璀市 長
楊 雄市政協主席
吳志明
西藏自治區
圖片參考: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0/xinsrc_4921002271726620181692695.jpg
自治區
黨委書記
陳全國
自治區人大
常委會主任
白瑪赤林自治區
主 席
洛桑江村自治區
政協主席
帕巴拉‧格
列朗傑
澳門特區
圖片參考: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2/20/xinsrc_0820107130902000203357.jpg
行政長官
崔世安立法會主席
劉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