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我申請過美國旅遊簽證到三藩市遊行,
今年決定去美國升讀大學,而學校亦已經發出I-20給我
我想請問,現在我還需要繳付F-1(學生簽證)的費用($1,280)嗎?
因為我在(不知是不是美國國務院的網站) http://travel.state.gov/visa/fees/fees_5455.html?cid=8994看到應該是可以豁免(簽證互惠費),但我曾致電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官方說要重新繳費作學生簽證之用
我想了解清楚,好像國務院和領事館之間的答案有矛盾!!
另外,我想請問SEVIS I-901的費用,是否必定要在我約見領事之前在網上繳交?
因為第一次出國讀書,好多細節上的事都不太清楚,萬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