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普通襲擊罪"問題

2013-09-28 6:44 pm
案件是這樣的,本人24-Spet跟女友旅遊日本後回港,於當晚在機場巴士上的回程途中因讓位問題發生爭執,之後我的女友就搶了我的眼鏡,因她搶了我的財物,我就要求她還我,她不還我,之後我就想強行打開她的手想把眼鏡搶回來,由於有肢體碰撞,她的手臂有瘀傷和抓痕(醫院驗傷有報告),所以她當晚報警說我襲擊她,並且不同意警方勸說要我守1年為的解決方案,要求要我坐牢,現我的問題如下

(1)按以上資料,我被入罪的機會大嗎?
(2)入罪後的最高判罰是什麼?
(3)我是因為先被搶財物,才會有肢體碰撞,能否反告她偷取我的財物,並要求她作賠償?
(4) 除了找法律咨詢,我還可以做什麼保障我自已?

18-Oct就要回警署報到,以他脾性估計不會和解,所以已決定找律師,有否專門處理這些案件的律師可以介紹給我?謝謝

回答 (3)

2013-09-29 9:53 pm
✔ 最佳答案
(1) 好像不低。「普通襲擊是比較容易觸犯及入罪的刑事罪行,亦是裁判署常見的案件。如果被告作出一些故意或罔顧後果的行為,而令對方驚恐會有即時及非法的暴力,便會構成襲擊罪。」此事中她搶了你的眼鏡﹐若果你完全不做任何事情固然有點奇怪(否則人人都敢在街上搶劫)﹐但若果搶眼鏡而令到她的手臂有瘀傷和抓痕便不容易解釋清楚。

(2) 最高判罰是監禁1年

(3) 這樣想對解決問題沒有幫助。因為反告她偷取你的財物并不等於你的普通襲擊是合法﹐最多也只是令她一同坐監罷了﹐又不會令到你不會留案底﹐而這個才是重點

(4) 你要儘快找律師幫忙。因為不提證供起訴﹐簽保守行為等等應該由你的律師去幫你處理。自己一來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和資格﹐而且以閣下現時的身份也不適宜主動去做。
2013-09-29 1:45 am
1. Yes - regardless of reasons, you still hurt her.

2. In this case, imprisonment should be able to avoid. But probation and fine will be unavoidable.

3. I suggest you contact the police. In this case, she may drop her charge against you to avoid trouble.

4. No.
2013-09-28 8:15 pm
1.只憑樓主單方面之言,很難斷定入罪機會大不大;

2.香港法例212章第40條 — 「普通襲擊」:
"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 1 年"

3.此案只是告你普通襲擊,你可以用此所為抗辯理由;但若要反告則要另案獨立處理;

4.不要試圖接觸原告,避免因干擾證人成為控方的借口;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43: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28000051KK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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