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這樣的,本人24-Spet跟女友旅遊日本後回港,於當晚在機場巴士上的回程途中因讓位問題發生爭執,之後我的女友就搶了我的眼鏡,因她搶了我的財物,我就要求她還我,她不還我,之後我就想強行打開她的手想把眼鏡搶回來,由於有肢體碰撞,她的手臂有瘀傷和抓痕(醫院驗傷有報告),所以她當晚報警說我襲擊她,並且不同意警方勸說要我守1年為的解決方案,要求要我坐牢,現我的問題如下
(1)按以上資料,我被入罪的機會大嗎?
(2)入罪後的最高判罰是什麼?
(3)我是因為先被搶財物,才會有肢體碰撞,能否反告她偷取我的財物,並要求她作賠償?
(4) 除了找法律咨詢,我還可以做什麼保障我自已?
18-Oct就要回警署報到,以他脾性估計不會和解,所以已決定找律師,有否專門處理這些案件的律師可以介紹給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