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今天去警局作筆錄,警方告訴我對方是報失竊,問題是他明明是他遺失,為何報失竊,請問他報失竊我會有刑責嗎?
更新2:
為何警方是用竊盜案來處理,手機明明是我撿到的,對方明明是遺失,為何報失竊,這樣子我會不會有刑責,如果開庭我又該如何跟法官說,到底我該怎麼跟法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