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清盤決議案要登政府憲報, 你睇政府憲報(如第3頁其中一份)就會見到好多範本.
其實將公司結束唔一定係清盤, 除名(deregistration)都得. 除非一定要做清盤或者清盤對各方較有利, 清盤比做除名貴同複雜好多. 要登政府憲報(起碼數千)、委任清盤人、做文件及帳目、填表格等. 清盤人要簽名確實你所有文件係正確無訛. 所以除非你真係識有關程序及法例, 否則建議你搵律師、秘書公司或會計師做, 因為清盤會牽涉到很多公司條例及有可能需要上庭或向法官報告, 如不懂相關法例,可能招致罰款或不必要的官非.
仲有, 你份決議案要上埋稅務局通知公司結束, 所以唔係自己內部keep. 通知稅務局後盡快填IR56F及截止清盤當日A/C的AUDIT及報稅, 唔好到稅局出信先做, 因為稅局一出信時有可能就係估你公司稅, 反對至成功可能要花好場時間, 我識d清盤公司比稅局估好多稅, 一個月內反對, 買埋儲稅券, 到半年以上仲未有反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