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聯名 單方面抵押 借貸 破產更好?

2013-09-24 8:48 pm
父親欠下銀行卡數及財務公司30萬左右,數月前單方面以住處 借貸30萬以抵銷前一筆數。 住處是公屋,父母聯名,在土地註冊處上已發現那筆30萬借貸,公屋已買。我也是昨天才知道部分財務公司只需要是契約上業主,則不需要其他文件便可批出貸款。

請教我可以點做,公屋今年中供完,買時才20萬。 單方面申請父親破產?公屋會被收回? 公屋會被強行拍賣? 現在家中真能沒能力還這筆貸款。 請求熟悉法律及破產條例的朋友解答。

回答 (2)

2013-09-24 9:33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公屋聯名 單方面抵押 借貸 破產更好?

答:按你提及的情況,當然不應該讓令尊申請破產,否則這公屋物業將有機會被強行充公拍賣!

問題的重點是,令尊究竟背負多少債務在身?

假若他祇是負原債三十萬,那新借的貸款已足夠償清舊債!那令尊或你們一家祇要按月償還新貸款直至還清,則基本上可以解決問題(令尊這筆新債應該是分期按月供款償還的吧?)!

還款的過程或會影響你們的生活質素,但不需賣樓,無需破產,能續保留公屋居住的情況下,這個似乎是最佳的選擇!

當然如令尊仍有龐大債務在身,根本未能負荷則作別論!如果真有出現這個情況,則相信你們要考慮另一個做法!便是將該公屋物業出售後還債!

你們要明白,這已非令尊的個人問題,因該公屋物業業權人上有他的名字,故你們必受牽連!故縱使不願幫令尊承擔債務,但也要解決物業被針對的問題!

自己將物業出售或再按揭後還債,好處是控制權在自己手上!相反如被債權人入稟法庭要求賣樓,或自行申請破產後被破產管理署要求強制賣樓,都是下下之策,因到時不管情不情願你們都要賣樓,但能取回的樓款便大幅減少!

另財務公司是可以憑簡單地查冊,發現物業業權上有借貸者的名字便批出貸款!因這屬私人貸款,並非按揭或將物業抵押作借貸,故無需其他業權人簽署同意和交出樓契等手續!但貸出的數目會較低!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6-04-09 5:06 am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提供借錢、借貸、借款、代辦房屋二胎、汽車融資、房貸等當舖借款服務!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汽機車、貨車、重機械、鑽石、珠寶、名錶、精品、不動產皆可當!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法定利率!5分鐘可知額度20分鐘快速撥款!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迅速放款不囉唆、可彈性還款、選擇正確金援管道,才能真正省利!

歡迎來店(電)洽詢 有專員為您服務

電話:03-4520077 03-4520077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二段292號

仁寶當舖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20: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24000051KK0005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