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責任制起源是黑奴,這點可信度有多高?

2013-09-24 5:35 pm
之前看到法律版面,有題關於「勞工責任制」的起源是何時,後來是被移除了,網路上的資料也有限,只有一筆是說,「勞工責任制」起源是200年前美國的黑奴, 資料如下:

不久前政府機關發生工研院利用人民納稅血汗錢開班「教導企業主如何逃避勞基法漏洞壓榨勞工的鬧劇事件」,使我想起200多年前發生在美國的人間慘事,有一些美國人力販子從非洲引進一些勞工,再將非洲勞工的鼻子用鐵鉤吊在市場的樑柱上展示,家裡需要佣人的有錢美國人,可以到市場任意「踢、打、鎚、砸」 那些鼻子被吊在樑柱上展示的非洲勞工,用以驗證被凌虐的非洲勞工是否會大聲叫痛哀吼,叫痛哀吼聲必須元氣十足雄壯有力,才會被挑選買回去當家奴的標準,那 些叫痛哀吼聲太小或不會叫的非洲勞工,註定最後就像一隻小螞蟻被捏死在樑柱上。後來林肯總統發動解放了非洲勞工戰爭,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解放非洲黑奴的南 北戰爭。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B06217086/o/20130924093246.jpg

請問大大這筆資料可信度有多高,如果是真的,可以再稍微解釋當時的歷史背景嗎?

最後在這先謝謝您的參與~
更新1:

先謝謝兩位大大的用心,由於神左大大的答案,比較切入我的問題,直接解釋這個論點不可能成立,所以目前佳解以他為優先,約在這2天內結案,也謝謝話廢大大的回答 & 意見區各位大大的高見~

回答 (8)

2013-09-28 8:13 am
✔ 最佳答案
我對此由來是存疑的
奴隸制度自遠古時代就有了
所謂的黑奴也不是自美國開始的

我認為把兩者做聯想的人
只是想把現存台灣的勞工制度
類比成美國的黑奴

2013-09-24 10:07:02 補充:
芝加哥「乾草市場事件」
自19世紀中葉開始,尤其是自1860年代的內戰令後,美國即快速的邁向工業化道路。各種新能源、新機器的發現、發明與使用,四、南方彊土的擴展等,使得美國的經濟也由農業資本主義體制轉向為以工商業資本為主導的體制。
快速的經濟轉型,帶來社會結構和財富分配的重組。那些早一歩在芝加哥佔領地盤的一些薩克遜新教人仕,藉著巨大的經濟轉型,利用當時的廉價土地與勞工,為自己建立起巨大的資本主義式企業王國。
絕大多數淪為新式工廠的工人。這些工廠中的技術工、非技術工,成日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下做單調、重覆、簡單的手工操作達10至14小時。

2013-09-24 10:09:12 補充:
1886年一月一日這一天近了,全美各地的「八小時標準工作日運動」也更激烈地在勞動者間展開。各種罷工、示威、遊行活動層出不窮。但這些仍不能震撼國會和議會,影響其訂定法規。

在五月一日這一天 ,全美各地數十萬勞動者停工走向街頭;在芝加哥也有九萬人遊行,運動能量一直持續下去。在1890年五月一日這一天,全美及歐洲各地的勞動者舉行了各種聚會與示威,爭取在世界各地都能在法律上確定八小時標準工作日。

這個可能性還比較大一點

2013-09-24 10:14:28 補充:
在南北戰爭前,美國東部一些城市的工人也曾推動「十小時標準工作日」的行動,但是並沒有多大成效。

內戰之前美國的工人就有工時過長的問題
而且並不僅限於黑人
而是各國由日爾曼人、愛爾蘭人、北歐人、波蘭人等移民

所以歸咎責任制源自於黑奴
我認為並不太能成立

2013-09-26 20:11:17 補充:
責任制(system of job responsibility)存在於固定月薪的崗位上,原本是不需受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不需打卡記錄出勤時間的工作責任制度。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但除非是高階主管,否則很少能因工作量少而延後上班或提早下班。

在台灣適用責任制的職業,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只有13種,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其中並不包括科技業。但已經被濫用到電子業、保全業等各種職業,導致過勞死事件頻傳。

2013-09-28 00:13:50 補充:
責任制的起源是否200多年前的美國非洲黑奴呢?
關於這點,個人認為是存疑的,首先,早在古埃及文明時,就已經出現了奴隸制度;而非洲的黑奴貿易則早在阿拉伯帝國已開始盛行,美國黑奴已經算是後期的事情,所以說美國黑奴是責任制的起源是有點牽強的。

再者自1860年代的內戰後,美國即快速的邁向工業化資本為主導的體制。特別是當時的芝加哥從一個蠻荒地區的小鎮,在這短短4、50年中成為全美工業重鎮。 那些早一歩在芝加哥佔領地盤的人仕,藉著巨大的經濟轉型,利用當時的廉價土地與勞工,為自己建立起巨大的資本主義式企業王國。他們一方面控制了大部分生產工具;另一方面,也互相聯成一氣,對芝加哥的經濟、政治、文化,軍警有著無比的影響力。

相對於這些少數大亨的另一邊,則是原本屬於小型手工業的工匠、鐵匠、木匠等人。他們在資本主義工業轉型中,紛紛賣店或是倒店,絕大多數淪為新式工廠的工人。迫於現實,他們必須成日在惡劣的工作環境下做單調、重覆的手工操作達10至14小時,但他們的生活狀況,據統計,即使每日辛苦工作十數小時,仍有百分之五十的工人家庭負債累累。(和現在的台灣似乎有幾分類似之處)

另一方面,當時芝加哥是一個以第一代移民所組成的城市,在工人群中,土生土長的只佔24%;其他部分則由日爾曼人、愛爾蘭人、北歐人、波蘭人等所組成,各民族工人有其自己民族的語言、宗教、文化;而且各民族工人有其自己特定的職業、居住地盤。再加上各民族工人間互不往來,互相競爭,更助長了大企業的優勢力量;它們利用各民族間的矛盾,藉機壓低工資、增加工時,來奪取各族工人的更多剩餘價值。

而後發生了歷史上聞名的「乾草市廣場慘案」,在這些人的努力下,為了紀念這段壯烈的歷史,將5月1日定為國際勞工節,通過八小時標準工作日,這段歷史表示美國工時過長的問題並不僅限於黑奴,而是當時的社會現象所造成的。

在台灣適用責任制的職業,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只有13種,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其中並不包括科技業。但已經被濫用到電子業、保全業等各種職業,導致過勞死事件頻傳。

「責任制」應該是十多年前外商引進台灣的新概念,本意是僱主善意增進工作條件的一個方法,英文裡,的確是有個字很像責任制(Exempt Employee), 不過這個字指的是有些職位,因為位居高位,「責任」重大,受到公司高度的信任和禮遇,所以上下班的時間和場地,可以不受公司制式的規範,同時年終時,也會依公司盈餘,而分得不等的股票紅利。另外有一個名詞,是用在基層員工,比較貼近「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叫作Overworked & Underpaid,表示你過度工作,薪水卻無增加,和「責任」完全無關。到了近年景氣不好、員工擔心被裁,沒有人敢提早,責任制不知不覺漸變成了奴化員工的枷鎖。

台灣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目前已經變成台灣企業的運作模式。如果這種企業真能在台灣永續經營下去,那表示台灣這個環境,大概也已經爛得沒救了。既然這些企業不在乎我們的社會好壞,那我們為什麼要買他們的產品,當他們的顧客,支持他們的無良公司,繼續傷害我們的社會呢?

板主如果要確定選誰為佳解,可否先提前預告呢?謝謝喔!




參考: 網路資料整理
2013-09-26 5:59 pm
可信度很低,因為美國的責任制和台灣的不同,
美國的責任制主流有兩種:
一種是沒上下班時限的,可晚到,也可早退,
只要主管沒要緊事丟給你‧時間隨你調度。
另一種是有上班時限,但沒有下班時限,
意即你得按時到,但不必按時離開崗位。

而我國的責任制在時間上看起來像後者,
執行起來卻又加入了日本職場比晚下班的文化,
但與日本又不同,因為日本是得給加班費的,
而我國僱主拒給加班費的情形較普遍。
與美國責任制的本意也不同,
美責任制是出於體恤,給予僱員掌握工時的自由,
相對地你得拿出績效來,能多早下班是你的本事,
也能讓主管見識到你的能耐與效率。
若績效相對低落,那主管也不會跟你客氣,解聘是惟一下場。
2013-09-26 3:11 am
在中國的西周時期

封建制度其中有一項是井田制度

人民一定要先把公田給種完了

他們才可以種自己的地

這種不知算不算勞工的責任


我也不知是不是正確答案

答錯了別怪我
2013-09-25 5:07 am
之前在法律版有題「責任制的起源」,我查東查西都找不到資料,上面資料是擷取自一個部落格,應該不算是學術文章,我只是 Po 上來知識+ ,看這點說法的可信度多高,但看樣子應該無法成立~
2013-09-25 4:25 am
大家晚上好!

勞工責任制~與壓榨不全然相同喔,勞工也不等於奴隸耶!

這篇文章應該是個人看法與意見吧????請問是否學術文章??

成立性幾乎很低
(如果說是美國的勞工制度改善過程中改革了黑奴的弊病還扯得上關係...)

基本上勞工這個詞彙已經包含了一些基本權益,勞工責任制可能是另外一個很大的議題,而且這東西也不能因為有它的黑暗面就否認它....

我們不能因為有火災而禁止使用火!或許勞工制度有很多缺失,但那都是進化的過程或為必要之惡,

只是個人意見喔

路過~~~~~
2013-09-25 4:04 am
因該說打從人類的出現的那一天起就有所謂的"system of job responsibility"


除了勞力壓榨~~還是勞力壓榨~~

2013-09-24 20:08:02 補充:
1862年7月,國會通過釋放所有奴隸的《第二充公法案》(Second Confiscation Act),但並未從憲法上廢除奴隸制度。該法案的目的是打擊奴隸主控制的叛亂州。林肯反對奴隸制度,認為它在道德上是邪惡的,與《獨立宣言》中「人生而平等」的原則相矛盾。事實上,在南方邦聯州脫離之前,林肯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僅反對將奴隸制度擴展到新納入聯邦的疆域,因為這只是聯邦權力範圍之內的事宜,國會並沒有憲法授權去廢除在南方各州業已存在的奴隸制度。因此,林肯只是為維護聯邦而戰。廢奴主義者對他的立場持批評態度。

2013-09-24 20:08:13 補充:
然而9月22日,林肯頒布《解放黑奴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在廢除奴隸制度的道路上向前邁了一大步,直接催生了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這一宣言把戰爭的目標明確地定義在廢除奴隸制度。他後來說:「在一生中,我確信,我未做過比簽署此宣言更加正確的決定。」

2013-09-24 20:13:09 補充:
另外"奴隸制度"可追朔於公元前8000年左右

2013-09-24 23:30:22 補充: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這是一種"病態"自古以來都是一樣
2013-09-24 10:30 pm
~後學靜心淺見~

如果是談台灣的「勞工責任制」...台灣的確是學美國,簡單的說是台商學外商美商﹒

談在台灣外商美商公司的責任制,它只給你一張桌子和椅子,其它就靠你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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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福大家天天快樂開心!福慧增長!..^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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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4 5:58 pm
責任制是指:只要你負責好你的工作,你可以自行安排最適合自己的上班時間
同時你工作時間太長,你也不會有加班費,因為那是你自己的問題
責任制的工作環境中,你可能會非常的需要妥善管理自己的工作時間。



奴化的陰謀論:人類的責任感才是真正奴化自己的枷鎖
這是因為心理層面上,責任感會使人變得不自由
而責任制的工作方式其實與一個人的責任管理能力有關
如果一個人的責任概念並不完善,自然會延伸出奴化自我的表象。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50:0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24000016KK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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