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使用雜交第一代與“生物多樣性”並不衝突。所謂生物多樣性就是說在同一棲地中所有物種的“不相同性”“不同質性”,或者直接說“基因岐異度”。人類為了增產糧食或得到品質更好的作物而開始作物“育種”,所有作物在得到更好的品質之前都先要“純化”,就是使基因組合單純。例如為了得到粒大又多產的品種,先分別選育具有“粒大”及“多產”特性的各別純種,再用這兩個純種去雜交得到又具有粒大基因又同時具有多產基因的第一代雜交種。
第一代雜交種其實已經比純種的基因“多樣”,但是能保持人類所需要的特性。雜交第二代則因為基因再組合而在表型上再“分化”,就產生許多不是目的特性的品種,不符合我們的需要而不能利用〈不過可以用來繼續選育〉。
而人類利用雜交第一代來增產糧食,已經救活了無數原來可能因為饑荒而死的人〈世界上現在每天約有兩億人口在挨餓,台灣人還能夠因為吃得飽而著手編寫一些似是而非的文章,卻不知惜福,實在有必要挨一下餓感受一下吃不飽的滋味〉。
為了單一的目的而進行的農林牧等活動,叫作單一栽培或單純農作〈monoculture〉-- 大英百科全書。在這種單一栽培的土地上,當然是沒法顧到生物多樣性的,否則糧食作物都被不知什麼樣的生物吃光了,人類吃什麼?同時,依據這個定義,為了生產糧食而耕作的土地,即使不使用雜交第一代,即使是使用所謂的野種,也還是單一栽培,達不到生物多樣性的夢想 。
英國人想出了設立“生物保護區”或“保留帶”的方法,在農業區之外的土地上保護生物,達到“生物多樣性的目的。這樣子雖顧不到生物多樣性,仍可在有限的土地利用上,讓更多樣的生物棲息。
所以我們在我們要保護的野地中保持生物多樣性,卻又不能干擾它〈放生是最恐怖的恐怖份子做出來的嚴重干擾 〉,只能讓它自生自滅。即使有某些物種在保護區中會消失,但是因為生物多樣性的自然規律只是要保持這塊土地這個地區的生態穩定性 ,一個物種或會消失,但它所擔負的生態系中的某一項角色,會被其它的物種取代,繼續發揮其功能,保持生態系是處在“動態的穩定(dynamic stability)”中。事實上地球上的所有生態系都是動態的,不是動態的就是死域 而不再是生態系了。
所以請放心的使用“雜交第一代”,這不會破壞生物多樣性的。而且還應該“儘量使用”雜交第一代,先確保收成再去想其它。
誠如“!話廢是都餘其,了對就幹實”網大所說,外來種入侵更可怕。外來種當然也會增加生物多樣性 ,但是卻破壞了應有的平衡。試想,如果您的田裏因為要保持生物多樣性,生麼玩意兒都搬來棲息,連火蟻都來了,您的田還有用嗎?您的田地是否就怠忽了生產作物的職守 ?
我們的社會充滿了自封的“環保專家”,不時放放闕詞,看過之後大笑三聲是最好的應對,不必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