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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3083100106
粗口女教師遭舉報涉兩刑罪
2013-08-11 16:14:45|來源:大公網|我要分享騰訊微博QQ空間QQ好友新浪微博字體大|中|小10
圖片參考:
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3/0811/20130811041638761.jpg
林慧思在旺角街頭爆粗辱警近一個月後,終於有市民到警署舉報。 大公網8月11日訊 小學女教師林慧思在旺角街頭爆粗辱警近一個月後,終於有市民到警署舉報。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證實,一名59歲姓李男子,昨日下午到旺角警署舉報林慧思,指根據網上片段及傳媒報道,認為林觸犯了「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及俗稱「阻差辦公」的「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罪,警方替他錄口供後暫列「求警協助」案處理,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跟進,暫時無任何人被捕。 若罪成可判囚12個月 事件源於今年7月14日,法輪功學員與反法輪功的青年關愛協會成員同於旺角街頭宣示立場時爭執,警員其後到場調停,並用警方膠帶分隔爭執人士與在場圍觀人士。期間多名圍觀人士爆粗辱罵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批評警方執法不公,其中林慧思更涉嫌先後用中英文粗口辱警,撕爛警方膠帶及闖入警方封鎖區。 在場警員一直表現克制,僅口頭警告圍觀人士,沒有拘捕任何人。事後有自稱資深警員緻電電台,指林慧思涉嫌幹犯刑事毀壞、阻差辦公及擾亂公安等罪行,認為在場警員應即場拘捕林。根據《公安條例》第17B條,任何人在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監12個月。根據《簡易治罪條例》第23條,任何人抗拒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最高可判監6個月。 專家:事後重新調查非秋後算帳 法律界人士陸偉雄表示,警方未有在懷疑有罪行發生時即場即時執法,可能因現場警員「睇漏眼」或有其他因素,不代表事後不可重新調查和執法,若警方事後接獲市民舉報,指該場合可能有罪行發生,警方更責無旁貸「一定要去查」,不應擔心會被指秋後算帳而拒絕執法。 林慧思除了面臨刑事調查,還要面對學校、教育局及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的調查。教育局發言人重申,非常關注林老師事件並已收到投訴,但未能提供具體宗數,局方將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絡,提供適切跟進。曾多次公開撐林的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韓連山表示,會按一貫程序處理有關林老師的投訴,包括邀請林出席聆訊答辯,聆訊完畢後會公布裁決,但整個過程可能歷時數月甚至數年。 林慧思堅拒道歉 此外,林慧思至今僅曾就事件向學校、師生及家長緻歉,堅拒向被辱警員道歉。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則表示,作為前線教育工作者,不論在課室內外都不應講粗口,期望林向受辱警員道歉。責任編輯:陳嘉銘10人參與 3條評論
http://news.takungpao.com.hk/hkol/topnews/2013-08/1820520.html
傳美軍已派戰艦往地中海候命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敘利亞政府軍被指使用化武襲擊平民後,美國面對採取軍事行動的壓力,美聯社報道指,美國海軍已派遣第4艘備有彈道導彈的戰備前往地中海東部,但強調未有收到即時向叙利亞發射導彈的命令。
http://news.on.cc/cnt/world/20130824/bkn-20130824134300494-0824_00902_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