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第5章 第48節 神的命令的問題

2013-09-22 10:00 pm
馬太福音 第5章 第48節 :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有些信徒.甚至傳道人主張: 信徒到死前都無法達到完全,問題來了:


1.此處指的「完全」是指怎樣才算完全呢? 像主耶穌都不犯罪嗎?

2.這個命令是指今生還是指死後?

3.如果主張今生無法達到完全,有聖經上的經文根據嗎?

4.如上題,如果您主張無法達到,那神為何如此命令呢? 神難道不知道我們做不到嗎?(當然祂知道做得到做不到) 靠著主我們今生無法做到嗎?


回答 (7)

2013-09-23 7:53 am
✔ 最佳答案

詩119:1 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

詩19:13 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

詩18:30 至於上帝,他的道是完全的;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

詩18:32 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為完全的,他是上帝。

在每一世代,上帝都找到這樣的人來組織天上的大家庭。。。

創6:9 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麵。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

撒下22:24 我(大衛)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

王下20:3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

伯1:1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

林後13:11 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要作完全人;要受安慰;要同心合意;要彼此和睦。如此,仁愛和平的上帝必常與你們同在。

換言之,只要沒有觸犯上帝律法誡命的行為,在上帝的眼中,就是完全的。屬血氣的人當然是做不到,就連大衛都犯了大罪,但上帝是有恩典憐憫的,給了我們很多幫助和教導,叫我們持著祂的大能,信靠祂的應許。上帝給我們行的路終會使我們成為祂的見證人,可以對人說。。。

約壹5:3 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
參考: Bible
2013-09-28 5: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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咥冣亡
2013-09-26 7:21 am
總歸三節經文即可完全回答您問題:
約翰一書5:1凡是相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由神所生的。凡是愛那生身之父的,也都愛那由父所生的。
約翰一書2:23所有否認子的,就沒有父;那承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約翰一書4:2你們從這一點就認出神的靈:任何靈承認耶穌基督是以肉身而來的,這靈就是出於神。

上帝要基督徒相信宇宙萬物都是出自同一個「源」,這樣就能與神「合一」。
保羅不是有說了嗎?

11:30 你們從前不順服 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
11:31 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
11:32 因為 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羅馬書)

PS:就是要講得讓「你知道」你做不到,才不會成為「法利賽人」~^^+

2013-09-23 02:18:24 補充:
PS

你要是做到你就是「神」了.........
2013-09-23 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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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處指的「完全」是指怎樣才算完全呢? 像主耶穌都不犯罪嗎?

要解答這個問題,關鍵在於明白聖經所説的“完全”或“完美”是甚麽意思。聖經説的“完全”或“完美”不一定指在絶對的意義上完好無缺或十全十美。耶和華當然是絶對完美的。但無論人也好,物也好,都只可以在相對的意義上完全或完美。譯做“完全”或“完美”的希伯來語詞和希臘語詞,常常指以某個權威的標準來説是“完整”“成熟”或“純全無疵”的。在日常談話中,人們用“完全”或“完美”一詞,通常都是相對地説的。“完美的藝術品”就是個例子。

亞當和夏娃受造時,在道德、靈性和身體各方面都完美。按照創造他們的上帝所定的標準,他們是十全十美的。亞當和夏娃背叛上帝後,就達不到這個標準。他們不再完美,所生的後代也是不完美的。罪、不完美的身心、死亡就這樣通過亞當傳給所有人。(羅馬書5:12)

可是,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清楚表明,不完美的人可以在相對的意義上是完美的。在這個演講中,耶穌為完美或完全的愛定下標準。完美的愛就是上帝向人類所顯的那種愛。耶穌説:“總要愛你們的仇敵,為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這樣,你們就能做你們天父的兒子了;因為他叫日頭出來照善人,也照惡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4,45)耶穌的門徒要是能表現出這麽崇高的愛,就是效法上帝的完美榜樣。




2
這個命令是指今生還是指死後?

挪亞是個義人,以行動證明自己“在那一代人當中純全無疵”。(創6:9)約伯“無可指責,為人正直”。(伯1:8)聖經還用過類似的話來形容上帝的其他僕人。既然人人生來都不完美,是罪人亞當的後代,聖經稱這些人“純全無疵”“無可指責”,顯然是指他們完全達到了上帝的要求而已,即達到了上帝對不完美、有欠缺的人的要求。(參看彌6:8)
正如陶匠不會期望一個粗糙的泥瓶,能跟一個優質的陶瓶媲美或質量相同;同樣,耶和華知道不完美的人有種種欠缺,不會對他們有過分的要求。(詩103:10-14;賽64:8)
上帝的忠僕雖然身心不完美,經常犯錯,卻“全心”(譯做“全”的希伯來語是sha·lem′沙倫)歸向耶和華。(王上11:4;15:14;王下20:3;代下16:9)

換言之,他們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已達到了上帝的要求,就是全心全意愛上帝,完完全全忠於他。既然審判人的主耶和華悦納這些忠僕對他的崇拜,任何人或天使就沒有理由挑剔他們了。(參看路1:6;來11:4-16;羅14:4)




3
如果主張今生無法達到完全,有聖經上的經文根據嗎?


羅馬書3:23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

羅馬書5:12罪通過一個人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





4
如上題,如果您主張無法達到,那神為何如此命令呢?
神難道不知道我們做不到嗎?(當然祂知道做得到做不到) 靠著主我們今生無法做到嗎?


上帝以外的人和物不可能絶對完美
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任何個體和事物是絶對完美的。(參看詩119:96)
一件東西只要能完全符合設計師的標準,能完全達到生産者的目標,能完全滿足使用者的要求,這件東西就是“完美”的了。

換言之,“完美”的含意本身就説明了一個事實:某人某物甚麽時候算是“完備”,該符合甚麽卓越的標準,該滿足甚麽要求,該具備甚麽條件等等,都必須由某個個體來裁決。

説到底,上帝是創造天地的主宰,是一切完美標準的制定者,才是最有資格按著他崇高的正義旨意和要求評定什麼才是完美。



只不過
信仰三位一體的人必須離棄錯誤的崇拜,才能夠朝著上帝的旨意與標準道路而行,否則毫無希望可言。

馬太7:13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通往滅亡的路又寬又闊,進去的人也多;14 通往生命的門是窄的,路是狹隘的,找着的人也少。

啟示錄18:4 我聽見另一個聲音從天上發出,説:“我的子民啊,你們要是不想分擔她的罪,不想有分受她的災殃,就要從她裏面出來。5 她的罪累累滔天,上帝已經追想她的不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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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02:40:37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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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三一假基督教傳教士慫恿英國為鴉片開戰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13091900832


19世紀初,歐洲的商人把巨量鴉片偷運到中國。1839年3月,中國官員把英國商人的兩萬箱鴉片充公,試圖遏止這種非法貿易,結果中英關係趨於緊張。隨著兩國關係惡化,三一假基督新教一些傳教士慫恿英國開戰。以下是他們的言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article?qid=17130919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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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真正的純正基督教,耶和華見證人!
2013-09-23 7:53 am
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這句是耶穌說的吧?如果這句是事實,則其也的說法(像你列舉的)全都相互矛盾了。

禪宗裡有這個說法:指向月亮的手指頭不是月亮。

聖經或其他任何宗教經典全都是指向月亮的手指而不是月亮。

要用理性來看經書,不必照單全收。
1是
2現在
3沒有
4當然做得到


收錄日期: 2021-04-30 17:59: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22000015KK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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