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排睇到一本關於創業的書,書中提到既呢種情況幾令我擔憂:
原文:
“我四出接洽不同製作公司,竟然有一間頗有規模的願意合作。當時感覺相當順利,有點鴻運當頭的傲氣。乘此氣勢竟又讓我找到兩位善良的投資者,願意在萬事俱備後,分階段注入資金。
正當我每天都沉醉于未來成功帶來的虛榮及優越感時,突然收到夥伴製作公司的電話說:阿Rick, 想跟你聊幾句,我感覺到你好像有些誤解,之前可能我們表達不太清楚,我們從沒打算跟你們合作,所以絕不會跟你們簽約。阿Rick,你誤會啦!
我記得,當時真是啞口無言,完全不懂應對。後來才知道該製作公司打算依照我們的計劃自己成立公司獨立去做。換言之,即是{被人炒橋},一個明明由我原創的生意概念竟被人偷取。”
Q1如何保障原創者的利益 (eg. 那些法例會涉及其中?在向其他公司推銷時,錄音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