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的車禍是否雙方都有過失?
那我已經事先告知他要去保險公司理賠,而且要收據,他私下跟人借錢買藥卻沒有留發票這樣我是不是就不用負責了?
類似的車禍按照判例或者大多都賠多少算合理,然後我家也算是低收入戶了,我爸一年只賺22萬,但是因為有兩處房地產,不能申請,這樣是否可以影響?
不好意思 要麻煩專業的大大們幫我解答 有點急 對方說要我陪醫藥費以外的一萬五 對我來說真的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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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爽歪歪" 車禍當下就已經報警,當晚也作完筆錄了,我還送她回家 ,因為他手脫臼不能騎車,現在問題是事後他要跟我索賠的數目太大了,我認為不合理,所以想問正常多少算合理的,而且我家經濟方面又不怎麼好,那我又可以怎麼處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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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大"rosa" 真的只能娜麼多嗎? 可是他自己也因為下來撿帽子,沒有注意到不是嗎? 還是說這其實不算過失,娜如果我依照他的月薪大概六千多賠他的話可以嗎?還是說我就只能看他"願不願意"降低數目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