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酷刑的優缺點和影響

2013-09-11 5:53 am
清代及其他朝代酷刑的優缺點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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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13 2: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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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時代,酷刑大範圍地存在,在封建社會裡,盛行階級特權,皇帝和貴族是最高等級,處於最下層的是老百姓和貧苦農民。在中國,皇帝至高無上,官吏被稱為“父母官”,人民群眾則被稱為“子民”,整個社會按尊卑、貴賤劃分為不同等級。國家則是這種等級秩序的維護者。為了對付被統治者的反抗,國家規定了嚴酷法律和殘忍的懲罰手段。因此,酷刑實際上是中國古代專制統治者統治人民的一種手段。由於有某種堂而皇之的原因,酷刑在很長時間裡被人認為是合法的。

自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實行的仍然是奴隸制的刑罰體系。秦朝的刑罰體系整體而言已經具備封建刑罰的原始特徵,但是由於當時封建經濟還不發達,加上受法家重刑思想影響,故保留了奴隸制的墨、劓、刖、宮、大辟等五刑及其他殘酷的刑種。西漢時期,封建經濟基礎壯大,封建關係得到鞏固,因而進行了刑罰改革,為以後封建刑罰體系的確立打下了基礎。隨著封建生產方式的進一步鞏固,與之相適應的封建刑罰制也確立起來,至唐朝達到完備,沿襲到清末。

酷刑之合法,一則可以使酷刑得以光明正大地施用,並因此減輕(甚或消弭)施刑人的罪孽感;二則可以藉助酷刑來增強刑罰的效能,並體現法律的峻嚴;三則可以輕易藉此獲得口供,降低破案和審判的成本。

清朝仍沿用隋唐以來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清朝除以上法定五刑外,還增加了一些法外酷刑,主要有充軍、發遣、遷徙、枷號、刺字及凌遲、梟首、戮屍等。此外,清朝還沿用了前代的凌遲、梟首、戮屍等極其殘酷的死刑執行方法。    
清朝入關以後,為了維護君主專制統治,壓制漢族知識分子的反清情緒,極力推行重刑高壓政策。首先,清律加重對謀反、謀大逆和強盜等罪的處罰。凡反逆案犯,不分首從,共謀者凌遲處死,十六歲以上同居男子斬決,十五歲以下男子及女性家屬罰沒功臣之家為奴。凌遲犯子孫實係不知情者可免死,但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新疆為奴,十歲以下幼童亦監禁至十一歲時閹割。清律還擴大反逆、謀叛大罪的範圍。

其次,清朝統治者還大量製造文字獄,以語言文字定罪,對漢族知識分子進行思想控制。據不完全統計,僅康、雍、乾三朝文字獄即達一百多起,常以莫須有的罪名誅殺無辜。造成文字獄的根本原因,是滿清統治者加強專制獨裁所致,其中多數案件都涉及到他們最忌諱的“夷夏之防”問題,唯恐漢族士人把他們當作入侵的“異族”。其結果是扼殺了思想、文化、輿論,阻礙了學術的正常發展。



參考: 網路資料整理
2013-09-15 3:33 am
清朝的酷刑不算慘了

明朝的那些酷刑才恐怖

用酷刑的原因

無非是要人說真心話

用酷刑的好處

就是能讓人說出真心話

人們不敢說謊

用酷刑的壞處

就是那些用刑的人

很容易把人弄死

卻還没知道秘密
2013-09-11 5:57 am
比較能管理民眾
但容易有人造反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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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10000015KK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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