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緹縈救父的故事

2013-09-07 11:16 am
如題........

回答 (2)

2013-09-07 1: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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緹縈救父

漢文帝時,有個名醫叫淳于意,因為犯了罪,要被押解到長安。他有五個女兒,都哭著要送父親前去長安,淳于意失望地說:「只有女兒沒半個兒子,出了事也沒幫助!」 小女兒緹縈聽到父親這麼說,非常傷心,便一路跟隨著父親到長安,並且上書陳情告訴漢文帝說:「我的父親犯了罪將被處刑,我願意入宮終生當奴僕,為我的父親贖罪,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被緹縈的孝心感動,就免除了淳于意的罪刑,讓他們父女能夠再度團圓。


此事為正史記載故事,見於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


原文

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繫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雖復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姦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支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


以上僅供參考!
參考: 史記卷十孝文本紀第
2013-09-07 6:02 pm
http://china10k.com/trad/history/2/22/22z/22z08/22z0805.htm
緹縈救父
漢文帝初期,朝廷的刑罰還是相當嚴厲的,除死刑之外還有肉刑,不是刺面削鼻,就是剜膝砍腳。有一次,齊國的太倉令淳于公犯了罪,按法當判肉刑。漢文帝下詔把他逮捕到長安治罪。淳于公沒有兒子,只有五個女兒,他見五個女兒柔弱,不由嘆了口氣說:「只有女兒沒有兒子,到了危機時刻就沒有用了。」淳于公的一個小女兒聽了,下決心拼死也要將父親救出。她跟在逮捕父親的官差後面,一直到了首都長安。到長安以後,緹縈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信中說:「我的父親是齊國的一個小官吏,齊國的百姓全都稱讚他為官廉明。如今觸犯了法律,當被處以刑罰。我感到很難過,因為我父親很想悔過自新,但人死了就不能再活,被損毀了的肉體就不能再恢復,即使他想悔過自新都不可能了。因此我願意把自己沒入官家當奴婢,以贖父親的刑罪,使父親有個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見到這封信後,覺得緹縈小小年紀竟這樣懂事,便赦免了淳于公,並且下令廢除了肉刑。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17: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07000010KK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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