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項目『網址含有潛在商業廣告意圖或惡意的連結』?

違規項目『網址含有潛在商業廣告意圖或惡意的連結』?

是搞什麼鬼?

轉載網站的文章不用註明網址嗎?這樣也違規?

回答 (9)

2013-09-05 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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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q 的知識檔案

初學者 3 級

點數:896(本週+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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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這發問,我自佇有資格來回答,因為我常常被扣點,一次就扣五十點



Yahoo奇摩知識+現在是由系統全自動管理,多半是系統全自動判斷錯誤,隨便亂刪,隨便扣點

被奇摩知識+系統全自動隨便亂刪,隨便扣點 的特徵   在于:


在您發文十五秒之後, 奇摩知識+系統全自動隨便亂刪,隨便扣點




這惡質事情簡單形容:

有的網址可以貼,有的網址不可以貼,違規的網址,會被以「網址含有潛在商業廣告意圖或惡意的連結」為由,強制移除,並且扣50點。


奇摩知識+現在系統常常誤判違規,所以回答時盡量不要貼網址(包括圖片、影片的網址),以免被扣點。



很多人貼網址裡面的英文單字是 禁語 敏感詞;例如 問候 美國Yahoo總公司董事會裡面幾位仁兄,總公司的工程師

因為 問候 他們的英文單字是 禁語 敏感詞;


為什麼那麼多網民紛紛用英文(後來演變成用中文罵髒話) 問候 他們祖宗十八代 呢???????



因為,

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國國家安全部提供了用戶的個人訊息,中國國安部從而得以確認發送電子郵件者的中國位址及身份,最後作為中國法院證據指控中國記者師濤,師濤被以「泄漏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十年監禁。事件使雅虎被指濫用個人私隱,出賣民主。

另外還有至少五名網路異見人士因使用中國雅虎的電郵服務而被判入獄,包括王小寧(10年)、師濤(10年)、李智(10年)、姜立軍(4年)和譚作人(5年)等。


而,當年的雅虎總裁楊致遠被師濤的媽媽告上美國法院,楊致遠面對美國國會聽證會時候,嘻皮笑臉,一派不在乎被害人師濤死活的態度,透過美國媒體和網路,冷血畫面瞬間傳遍全世界。


于是,當年的國際特赦組織發動會員以一人一信(或者一人一通電話),強烈向美國Yahoo總公司和中國政府抗議。



美國Yahoo總公司的工程師想出來異想天開的應對之策是:把網民紛紛用英文 問候 他們祖宗十八代 列為 禁語 敏感詞;

網民後來演變成用中文 問候 他們


Yahoo的工程師再接再厲開發 中文版的 禁語 敏感詞;





所以後來,您們Yahoo奇摩知識+違規項目『網址含有潛在商業廣告意圖或惡意的連結』

您們一大堆英文網址會被奇摩知識+系統誤判違規。最初原因是踩到 禁語 敏感詞!


現在奇摩知識+為了省錢省力關閉奇摩知識+會員申訴管道且取消奇摩知識+客服部門,並且交給系統程式管理,這令奇摩知識+廣大會員相當忿怒,人家的權利受損了,還不能被救濟,有如生活在一個沒有人權的國家。











當然,另外一種可能性是,您們發文幾天、幾個月、幾年之後,才突然收到扣點的通知信:

有可能是出自於Yahoo奇摩總客服部的問題,現在奇摩總客服部的客服人員收到了檢舉,沒有違規的亂刪,違規的卻不刪,造成一大堆人不爽。我想,原因有二:

1.奇摩總客服部的他們上班時間那麼忙碌,看有沒有違規都看到快眼花了,所以常常會亂刪一通。

2.出自於奇摩總客服部的他們自己的問題,自己高興就亂刪一通。


如果是奇摩總客服部的他們自己的問題,我覺得,奇摩總客服部的客服人員要換人來做!




如果您們想要繼續生存在奇摩知識+,請:

1. 盡量不貼英文網址。(您們可能誤踩黑名單裡面的禁語 敏感詞)

2. 盡量不用中文問候人家老母。

3. 除了英文、中文 黑名單裡面的禁語 敏感詞,盡量不用韓文、越南文、阿拉伯文等其他國家文字。  (美國Yahoo總公司的工程師可能懷疑您們使用其他國家文字辱罵牠老木)     

4. 盡量不回答可能被檢舉的危險問題。(提及商品.廠商...名稱常被判是廣告/侵權...)

5. 網址及除了英文、中文以外的外國文字字彙盡量點發問者頭像,私底下寫信傳達給發問者。




奇摩知識+這邊的管理很亂~系統全自動辨別缺陷也很大~牠們規定也很模糊~你不知道牠們惡勢力底線在哪

就像被牠們從您背後捅一刀

沒地方能申訴

若 被刪文,就換個方式在發過

我的個性是不可能屈服于黑社會牠們的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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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包括王小寧(10年)、師濤(10年)、李智(10年)、姜立軍(4年)和譚作人(5年)等。
2013-09-10 4:41 pm
不丁丁..

這個問題就跟上次我告訴你那個「分隔線」雷同

若是你為了佐證,從網路貼上分享,就這文章內暗藏連結

也許就這樣違規

前天有人問「蘭陵王」在哪拍攝,我就把網路找來的PO上

啟知,那文章內就有玄機,其中幾個關鍵字就能當超連結

當下就刪了他...方為上策..
2013-09-07 3:27 am
Keming說的非常正確!

如果有引用文章,就一定要註明出處,否則下場可能就不只是單纯被扣50點的問題了!

若真的被移除,建議可以改用以下網址提示發問者:
http://lmgtfy.com/

2013-09-06 19:31:14 補充:
還有,可以先把「不確定是否會違規的網址」先貼在意見欄試試看!

這樣可以避免「回答採用率下降」的問題!
2013-09-06 5:00 am
放在意見區也會被誤判是廣告而被扣點=ˇ=
2013-09-06 1:47 am
可以貼在意見區.....

2013-09-05 17:47:56 補充:
如果被移除了

而那網址就是不能貼在回答裡

此時可叫發問者自行搜尋~~提示他怎麼找網站
我本來想說有很大部分是轉載,想說為了著作權,還是應該附註網址..

沒想到卻弄巧成拙
2013-09-05 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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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改寫: 網路文章: 四個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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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5 8:33 am
網址請放在"參考資料"


不然就是把網址整個拆開


部份的"關鍵字"是被棺方不被允許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90404768

2013-09-05 00:40:57 補充:
反正"微鮭"理由亂七八糟。。。。。。

碗管差不多是空無一人
2013-09-05 8:33 am
我之前也是轉載過網路文章,回答最後附上網址連結,連續好幾次都跟你一樣的理由被移除掉,現在我如果轉載網路的文章,幾乎不會加上網址,但是參考資料一定會寫「網路文章: xxxx」,其中會在附上文章的標題~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58: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905000010KK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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