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4條第3項

2013-08-26 9:24 pm
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
那天我有到警局說明~
有朋友指稱說她販賣的東西在從我這裡供應的
但是事實上不是而且也沒直接證據
那會怎樣嗎

回答 (2)

2013-08-30 9:22 pm
✔ 最佳答案
沒搜到毒品的話,絕對定不了你的罪,監聽譯文也只是佐證資料,光憑監聽及指認是定不了你的罪的,了不起就驗尿沒過被勒戒或判刑,空口無憑的指認怎麼可能定罪,而且販賣通常會直接開搜索票去衝你家,或是監聽之後知道交易地點,去現場抓你,人贓並獲才有辦法起訴販賣,如果光憑某些人指認就能定罪,那我今天看你不爽我也可以找人指認你不是嗎?這樣的話要法院幹嘛?如果沒搜出毒品,光憑監聽譯文或毒犯指認,是請你到案說明,光憑這個是沒辦法證明你販毒,你也可以說你就是喜歡在電話中亂講,不是嗎?毒品案沒搜到關鍵的毒品,你真的覺得判的了罪嗎?所以空口無憑,20個人都指認你也沒用,沒有證據就是沒有證據,了不起驗尿沒過判吸食,話說回來,毒品害人不淺,無論是不是被冤枉,你本來就不應該碰,會惹上這些麻煩,也是你自找的!更不用在這裡問會怎麼樣...知錯能改才是重點,
參考: 自己
2013-08-26 9:48 pm
有朋友指稱說她販賣的東西在從我這裡供應的
表示你是販賣毒品的大盤商
法官會傳訊朋友做證
然後依據販毒罪判刑
你可能坐牢坐不完了


2013-08-26 13:49:51 補充:
販毒罪
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3-08-26 13:55:05 補充: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收錄日期: 2021-05-02 17:42: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26000010KK0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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