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線本已不佳 再加上 "沒有路燈" (沒亮)
一名騎士在回家途中 靠近巷口準備轉彎
卻突然撞到 "人" 飛出去
(當時時速約 30~40 公里)
那名 "路人騎士" (牽車) 在視線不佳的當晚
在路上(紅線偏外) (旁邊有人行道)(車可以牽上人行道)
未開車燈 身上或車上 也沒有任何反光物品
撞人的騎士表示 自己已經飛出去 才發現撞到 "東西" (視線死角)
遭撞
雙方並無大礙(都只是些微擦傷)
"撞人騎士" 表明願意負起 "路人騎士的修車費"
但是到達"修車場"時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車已經被 "拆解" 車廠 宣稱 要估價 必須拆車....
說 "只是拆開 什麼都沒動" 開出 1萬5千 的價格
(說只是拆兩邊殼 卻連 引擎 都在旁邊?)
本來想請別家估價 (只是被拆解後的機車 的照片)
修車廠均說 已經被拆的 "體無完膚" 怎麼估 (笑)
後來撞人騎士 到別家 修車廠 詢問
大多表示 不會先拆車 且有些廠商 聽到 XX修車廠
說 那家XX開價本來就很誇張 (路人騎士 堅持送往的XX修車廠)
一到警局 "路人騎士" 的朋友 就請 "大家" 喝咖啡
包括警察 (這合理嗎 = =) 還和警察有說有笑 ((撞人騎士到達警局時))
(表明有熟人?)
請問 該如何處理這類事
一定雙方都有錯 (本人屬 撞人騎士 一方)
"路人騎士" 原本說願意和解(口頭)
但事後又反悔 所以 "撞人騎士" 也頗無奈
總而言之
受傷程度 "差不多" 均為輕微擦上
下大雨 沒路燈 視線死角
"路人騎士" 牽車偏外 (紅線與人行道可容一輛機車 彈騎 牽於線偏外)
沒有開燈 無任何反光物品
(雙方酒測值均為0 皆有駕照)
請問該怎麼為 撞人騎士 爭分
超緊急 求大大協助!!
感謝大大們回答 to 鈴鐺 有報警 警察有拍照片 但我方機車只有強制險 請問: 車禍多久 可以申請車禍現場照 是車禍後六個月內開出的證明都算嗎? 我雙手擦傷 右耳擦傷 左肋骨瘀青 頭有些地方按壓會痛 目前我方估價1萬4千9 (在我方車廠) 所以要牽去對方那家估嗎? 他可提告 我是否也可提告? 我記得政府有宣導 機車上人行道要牽行 代表人行道可以牽車 那他沒有牽在人行道上 可是告他過失嗎?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謝謝大大回答 車禍時有先報警以及拍照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對方的車是 舊mio50 可明顯看到車鏡(鐵製)都已經生鏽 可見車齡 依折舊來算 應該已經不值15000了吧
TO 吉詳如意平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509/204391.htm#ixzz2crelO200 適用我這嗎? 當晚雨勢滂沱 沒有路燈 視線極不佳 根本沒看到對方 如何減速慢行 而且時速保持30~40 應屬慢行了 車是有拍照 但他已拆解 這樣估出來的價可信嗎?
TO 添丁 給謝大大建議
請問 昨天警察要我簽 車禍路線圖 若突然想起什麼 可以更改嗎? (已經簽名了)
我方騎士今日去驗傷 醫生開出 雙手軸挫傷及右耳挫傷 左肋附近的瘀青 及 頭部按壓會疼痛 手無法出力...等等 醫生說無明顯外傷所以無法開證明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這要怎麼辦? 算內科外科? 還是要掛急診? (開驗傷單)
TO 吉詳如意平安 謝謝回答ˊ 我方騎士 是去外科開的 醫生說沒傷口不算..
TO 立律顧問 感謝推薦
to 好爸爸與帥兒子 感謝您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