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ustraveldocs.com/hk_zh/hk-niv-typeb1b2.asp
概覽
B-1/B-2訪客簽證為在美國短暫逗留作商務(B-1)或旅遊或醫療(B-2)的人士提供。一般來說,B-1簽證專為與商務夥伴會面、出席科學、教育、專業或商業會議、進行地產交易或協商合約的旅遊人士而設。B-2簽證則為旅遊性質,包括旅行、探訪朋友或家屬、治療及出席聯誼、社交或服務等活動。B-1及B-2簽證通常合併為一組簽證: B-1/B-2簽證。
補充文件
補充文件只是領事官員於會面時考慮的其中一項因素。領事官員將會個別地考慮每項申請,並於判斷時考慮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領事官員可能會考慮你的個別原因、家庭狀況及你於居住國家的長期計劃及前景。每個個案均會個別審理,並且根據法律給予各種考慮。
注意:請勿提供假文件。欺詐或作假聲明可導致永久不合資格申請簽證。為保安理由, 密封信封不會獲准帶進總領事館, 領事官員是不可以開啟密封信封的。 領事官員不會向任何人提供你的資料,並尊重資料的保密性。
面談時你應帶備以下文件。請帶備文件正本而並非副本,你必須於面談時帶齊所有文件。不要透過傳真、電郵或郵遞任何補充文件到領事館。
現時的收入證明、稅單、物業或商業擁有權或資產證明文件。
你的旅遊日程及/或有關你預定的旅程的其他說明。
僱主發出的信件列出你的職位、薪金、受僱時間、任何已授權的假期以及你到美國的商務目的(如有)。
在任何地方曾因任何原因被拘捕或定罪的犯罪/法庭紀錄,即使你已完成服刑或被赦免。
此外,基於你旅遊的目的,你應帶備以下各項:
學生
帶備你最近的學校成績表、成績報告單及學位/文憑證明。亦請帶備財政證明文件,例如銀行月結單、定期存款單或其他證明文件。
在職成年人
帶備由你的僱主發出的受僱信及最近三個月的糧單。
商業人士及公司董事
帶備你於公司的職位及薪酬證明。
探訪親屬
你的親屬的身份狀況副本(例如綠卡、入籍證書、有效簽證等)
以往曾到美國的訪客
若你曾到訪美國,請帶備證明你的移民或簽證狀況的任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