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美容呢行,當天推儀器機的時候扭傷了左手手婉,由於當天不在自己的分店里而且扭親時走廊也不見人影,,並且扭親時以為過一會就會好,沒有太在意,所以冇向當店上司提過,況且我只是過去接一個人客療程,所以在該店由開始做療程時間只有個半鐘至兩個鐘左右,當半途出來推另一部儀器機推到就來到達房門口轉一轉手才發現手扭一扭就會痛,心想應該冇咩事,一陣就會好,但療程後半部,左手唔動就好好,一動就會痛,當時只想到做完呢個客,要快快趕返自己分店做下一個工。當日回到自己分店有跟經理級既人仕提過,我的確扭到手,轉一轉好痛。第二日返工同最大上司既講左手扭親做唔到手按的,所以全日帶住技護手套,,因為痛楚不時有,所以放工即昤去睇鐵打,醫師話我係軟骨發炎,手扳眼見好腫,醫師仲話係職業病。當晚即時打電話向上召講述,手已不能再掂水,同不能再搖動。但上司叫我照返工,其實佢唔知我隻手包到幾大嚴重,唉,真係唔傷係自己身,就唔知有幾痛,以為就算返工都應該會輕鬆好多,但一切並非所想像,反而滿晒工,唔喊先奇,D人咩人來架,我有反抗過,先勉強少左一個工,但心情一定唔好喇!收工之後再去睇醫生,但我已經痛到不得了,腫又未退,真既不能再接工了,所以醫生都俾左5日假我,手都依然未好,醫生再俾4日,動唔動手都時不時痛下,好似俾針刺,但工傷方面,公司回復我冇人証,冇即時上報,甘我工傷方面係唔係真係甘唔可以申報喇!傷到甘,竟然話唔關公司事,真係心都傷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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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親當日回到自己分店崗位有跟經理級既人仕提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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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下橘子*柚:
如果僱員在緊接完全或局部喪失工作能力前法定期間內,受僱從事某類工作,並因該工作的特質弔玫患上指定的職業病,僱員便可獲得與意外工傷的僱員同樣的補償。各類職業病的法定期間可參閱<僱員補償條例>;•若在法例法定期間內,僱員曾受僱於多名僱主並從事同類或類似工作,則各僱主均須負起補償責任。負擔多寡視乎情況而定;• 僱主如欲聘用僱員從事可能引起職業病的行業,可要求僱員接受體格檢驗,但費用須由僱立支付。若僱員拒絕檢驗,在患染職業病或因工引致死亡時,可能會喪失獲得職業病補償的權利。如果僱員所患的疾病經證明是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外而引致,則即使該疾病並並不包條例內,僱員仍可按條例獲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