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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所列的一連串刑懲是當年八國聯軍打到北京時,列強所擬好的《議和大綱》,也是後來《辛丑條約》藍本部分內容,是西方列強所開出"義和團事件"的禍首名單。
當年慈禧因仇外心理及誤信義和團可用以對抗洋人,召義和團入京。義和團燒教堂,殺洋人;慈禧又漠視各國使節警告,竟向外國宣戰,導致英美法德俄日意奧八國聯軍攻陷北京,而此時真正的禍首慈禧太后早已逃出北京,同時派李鴻章與各國和談。
原本慈禧太后一直被視為義和團事件的罪魁禍首,因此李鴻章在「懲辦禍首」的問題上與列強多番據理力爭,最後得到保證,列強在「懲辦禍首」的條款中不提及慈禧太后的名字,變相不再追究慈禧在義和團事件中的主要責任。由於《大綱》中既沒有將慈禧列為禍首,又沒有讓她交出權力,所以慈禧還是批准了《議和大綱》。
而後由各國公使指出需懲辦罪魁: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斬監候,加恩貸死,戍新疆,永不釋回。莊親王載勛,尚書趙舒翹,左都御史英年,均賜死。尚書剛毅,大學士李秉衡,身死奪官。巡撫毓賢,尚書啓秀,侍郎徐承煜,均正法。提督董福祥革職。其中端郡王載漪,輔國公載瀾,莊親王載勛三人是板主所說的皇親國戚,並非全部的人。
接著清廷又收到列強要求嚴懲的地方官員名單,“牽涉百四十二人之多”,大部分是根據“風聞的證據”列出來的。清廷於4月29日和8月19日先後佈上諭,懲辦了96名官員:其中“四人死刑,十一人判死刑,減為永遠流放,十三人終身流放,四人監禁終身,二人長期監禁,五十八人永不敘用,二人譴責,二人追奪官職”。 慈禧一口氣像切瓜一樣地殺了自己120多個大臣後,各國關於懲辦禍首的風波才逐步平息。
其實"義和團事件"的始作俑者還是慈禧太后,為了要保住慈禧太后的命只好犧牲其他從犯來滿足列強的不滿。雖然這些王公貴族大多是出於愚昧排外或宮廷政治鬥爭而支持義和團,但慈禧太后照著洋人開出的名單一一懲處的做法,無疑極大損害了清朝統治的威信,這也是造成日後辛亥革命的原因之一。
2013-08-30 00:25:56 補充:
我文中有說過《議和大綱》,與後面列強說要求嚴懲的地方官員名單,皆是慈禧所批准的,這麼大的事才有可能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