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業權問題, 離婚後單位屬誰?

2013-08-19 12:37 am
我和我丈夫結婚四年了, 獲分配一間200尺的公屋單位, 但最近發生爭執, 雙方要離婚, 現在我是戶主, 我唔知道如果離婚, 房署會分配公屋給那一方. 我丈夫是新移民, 沒有錢, 沒有收入. 而我是香港本地居民, 念過大學, 但收入少於8千元. 我全屋家俬和電器連裝修都是我出錢的. 我現在很煩惱, 希望在這裡有有心人可以解答.
更新1:

回KINWING, 單位唔會收回, 一人住超過34平方米才會調遷.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公屋業權問題, 離婚後單位屬誰?

答:其實匿名 網友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

這公屋的租約持有人(即戶主)是你本人,而你們如無子女的話,那在離婚後該公屋的租約必定仍然屬你所有!而離婚後的配偶將要遷出及刪除戶籍,這不管他是否永久居民都一樣!

除非你們有子女,而子女的管養權在離婚時被家事法庭判給對方,那房署則或有機會將現有公屋租約轉交給配偶,即擁有子女管養權的一方!而原戶主將失去租約!但如無子女則無這方面的問題!

而公屋調遷方面則 kin wing 網友是多慮了!如發問者所理解,一人獨居二人單位必定不會超過居住上限而成寬敞戶要調遷!實際上一人單位更為渴市,故強要將二人單位住戶調往一人單位難度更高!

不過在居住上限方面,發問者所言的人均面積三十四平方米,是目前的標準!但房委會正在檢討及要求修訂,如獲通過則在幾個月後會降低至三十平方米!不過對發問者的現有公屋仍然無影響!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08-19 5:14 am
你丈夫沒有收入,咁你可能要比善養費.

分戶重新排公屋

因為間公屋是二人單位, 可能房署會將你調去一人單位, 即係你原本間屋沒有了,被房署收回.

以上是我的估計, 不能作準.
2013-08-19 4:07 am
如你丈夫如不是永久居民,根本不合資格獨自入住公屋,所以離婚後你肯定仍然是戶主,這是無可置疑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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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18000051KK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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