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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長崎港的濱田彌兵衛身材高大,年少時加入海上工 作,鍛鍊出堅強體魄,也因為在海上工作,無形也成了倭寇。在二十多年航海生活中,他對中國沿海有許多實地接觸,並建立了 很好的業務管道。他發覺如果向中國購買生絲,經荷蘭人所管的台灣轉運至日本,如此將產生巨大的利益。 因而說服長崎的大商人野藤次郎投資野藤次郎得知濱田彌兵衛的計畫,為了安全起見,野藤向他的好友長崎代官(市長之職)未次平藏表達需要幫助。
濱田彌兵衛先至泉州,以現款向大盤商蔡得遠購足二萬斤的生絲,言明將派船來載貨運到大員,貨品暫時停放在蔡得遠的倉庫。接著濱田彌兵衛來到大員採購大量的鹿皮,然後向荷蘭駐台灣長官偉斯雇用戎克船到泉州取貨。可是偉斯對於日本人十分冷淡,非但拒絕出租戎克船,還禁止日本人派遣其他船隻赴中國取貨,甚至要日人額外多付稅金,此事也導致濱田彌兵衛這次生意血本無歸。
次年(一六二七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為了改善日荷間的貿易關係,派了奴易玆為第三任台灣長官。他到大員後,濱田彌兵衛便再度要求雇用二艘戎克船。奴易玆為了求得在日本長崎談判的順利,答應了濱田的要求,但奴易玆離台後,偉斯照樣拒絕濱田 的派船要求,引起日人憤怒,決意要在日本向荷蘭人報復。德川將軍獲知後,對荷蘭特別代表團採取不理睬的冷漠態度, 奴易玆苦苦久等不獲得德川將軍接見,於十二月憤然回到大員。 當然奴易茲的企圖改善日荷貿易關係也無成績。
濱田彌兵衛對投資者野藤次郎的損失耿耿於懷,隔一年四月下旬,濱田彌兵衛從日本帶領二船再度 來台,因隨船人員達四百七十多人,而新港社的土著亦隨船返台, 引起荷人之猜忌,於是大搜其船,果然發現大批武器彈藥,乃悉數奪取,濱田及其隨員被留置大員城中。後來濱田彌兵衛佯稱獲得日本政府的信函,將有利於日荷關係,要求晉見長官。
奴易茲正對日荷關係十分頭痛,一聽有日本政府來函,立即開大門迎接。濱田彌兵衛及其隨從皆暗藏利刃於懷,一行人一入長官廳舍,十多人立刻亮出尖刀, 將在場的八名荷蘭人制服。濱田脅持了奴易茲等人做人質,雙方相持五日後,荷人屈服,濱田與奴易 玆簽訂立協議。.荷方以奴易玆之子 Laurens、商務員毛澤爾、范登、哈特曼 (Hartman)、Moercoert等五人為人質,乘坐日船;日方以濱田之 子等五人為質,乘坐荷船;與濱田同時回航日本,俟抵日後交換人質,濱田一行離臺返日。
當荷蘭人質抵達日本之後,日方在未次平藏的堅持下不承認濱田的協議,將荷蘭人質與船員一起捉住並鎖入監獄,同時又封閉荷蘭在平戶之商館及船舶。荷方知事態嚴重意圖力挽狂瀾,下令革除奴易玆在台之長官職,並遣使赴日斡旋,但日方態度強硬,再開通市之事遂懸而未決。 從一六二八 ~ 一六三二年的五年間,荷人因日本封 閉商館,在東方的利益受到重大挫折,以為日本所銜恨唯奴易茲 一人而已,故決定犧牲奴易玆的自由,在一六三二年將奴易玆五 花大綁押赴日本服刑以為懲戒,再度遣使赴日要求開市。
是年長 崎代官未次平藏已經去世,終獲日人允許,釋放以前所囚禁的荷 蘭人質,一六三六年,荷人派卡侖為特使,專程從巴達 維亞到日本,獻青銅燭臺七百九十六斤給日本的日光市的東照 宮,表明向日方請罪,並要求釋放原任台灣第三任的長奴易玆, 日方同意後,奴易茲才被救出日本,並結束日荷之間長達十二年 的貿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