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拿錢的態度,應該了解這一筆錢跟借來的錢不同,跟高額不動產抵押來的錢不同,這種錢是一種共同的承諾與責任!而且是一種短期建立的關係!既然是承諾,所設計的每個里程碑都要如期達成,既然是責任,就需要長期不管順逆境持續的努力!既然是短期建立的關係,所有錢的使用都需要公私分明與透明,所以與借來的錢不同,也與父母親拿來的錢不同! 我曾經遇到一個投資者,誇下海口並要求投資人說:1.錢放進來後,所有投資人都不要管.2.自己要乾股多少,又要每月領高薪.結果我看到的是,沒有人願意跟他合作,至少大咖的與有見過世面的都不想跟他往來! 後來哪講的未來的短景中景長景願景都沒有實現,有一天他跟我聊到其他投資人都不夠有遠見,當場我訓斥他一頓,因為:1.創業者不管說的計畫與寫的計畫都沒有實現.2.創業者成本與費用都意外地高,帳目根本不清不楚.3.創業者老是拿不然我現在就不做,沒有責任感. 因為哪一場,我出的錢最少,加上我私底下有借一點給這個創業者,我告訴他,大多數的投資人應該都是你未來成功的恩人,可是你把每一個人錢都莫名其妙的燒光了,你計畫中的里程碑與財務預測幾乎沒有一條實現,如果我是你的話,早就慚愧地說不出話來,哪有你那麼多藉口與耍賴,但是到現在這個失業的創業者還不認為他自己有錯! 想一想十年老朋友,都會有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情況,天使投資人與風險投資人又該當如何保護他們的資產,以免所託非人呢? 當初也因為我沒有學過創業融資,也沒有學過投資同意書(Term Sheet),更不知道甚麼樣的條件是合理,與甚麼條件是不合理的,但自從我學會了之後,這些不合格的創業者都給我避開了! 後來有一天我又遇到了失業的創業者,喝酒後他聊到應該怎麼規範可以心態有誤的創業者,包含:1.所有投資的金錢信託,規範成本使用的用途.2.乾股與分紅都要有條件限制,前者在5年上市以內才有,後者限制前3年.3.只領基本薪資,高額薪資可以折算成期權股票的出資.4.準備創業合夥人的備胎,建立萬一經營不善的條件與強制執行.5.規範施工配合廠商與未來購併買賣的廠商,以免內神通外鬼. 後來我還送他回家,我告訴他這些我都學到了,而且還是兩次經驗,第一次我不可以告訴你,第二次就是跟創投公司學的,反正他也醉得不省人事! 如果我是那個創業拿錢的人,我覺得該報告甚麼就報告甚麼.而且有幾個董事可以商量與討論也是一件很好的事,如果一個人清清白白,公私分明,每一條錢都實際有它的效果,有甚麼不好說的呢?憑甚麼要別人無條件地信任一個「短期認識」的創業者,正確來說創投公司應該只是看到機會與試試看這個人是否會成功? 如果將「出錢的人」當作「老闆」,盡可能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其實只要創業者值得信任,我知道大多數天使投資人與風險投資公司也都是「非常忙」的!(這個老闆算是很輕鬆的上司,想一想你現在的上司不出錢又無比可惡!) 創業者拿錢的態度還是要區分成三段:1.未成功前的按規定寫商業計畫書與財務預測.2.成功過程的按表操課.3.成功後的知恩圖報. 所謂的「時間自由與財務自由」指的是「成功後」可以專享的福利,就好像冒險渡海暴風雨後的一桶黃金,成功之前與成功過程都沒有這兩項自由,也不可以提前拿來使用,至於不能成功與即將失敗的人,是看不到下一個天使的,禿鷹將會來取代第二輪天使,所有看得到的價值都要打折,不然等「不良債權公司」接手時,這一切將永遠等於零! 這些都是創業之前可以看得到也可以學得到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