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係甘....今年年頭...我在公司受傷手指骨折
病假休息至今...在今年7月因為公司味能準時出糧
所以我三番4次追討....但沒有一個正確答覆
反而僱主還說叫我上勞工處慢慢同我玩
還說他不怕勞工處的...可以上去慢慢玩
所以我上了勞工處報案
但在沒糧出也不能工作其間...我可以點做??
又沒有錢..又要遲交卡數..我可以點做...??
同埋我想問之後勞工處會點同我跟進??
公司會吾會比反d糧我??.
我一早搵左律師嫁啦....
甘姐係D公司可以玩野啦???
這公司比到我GE信息係想同我玩野~
無啦啦又可以對個案存有爭議或懷疑???
點解一開始吾對個案存有爭議或懷疑?
吾通真係香港法例係比D有錢人/公司玩??
我想知道僱主或保險公司會點樣利用程序去影響補償????
我想知多D長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