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問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只有7點sorry!)

2013-08-06 7:25 am
請問明太祖建立錦衣親軍都指揮使司(錦衣衛)的目的是否名為保衛皇宫安全和巡查緝捕,實為監察文武大臣的行為?

回答 (3)

2013-08-06 9:33 pm
✔ 最佳答案
錦衣衛確實是以緝捕奸凶為名 , 並刺探臣民之隱 , 握有相當穩固之權力如普遍官衙, 司法機關 , 無權扞擾錦衣衛辦事 , 什至賦有司法權 , 緝捕權 , 詔獄, 執刑權等 , 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

誠然 , 明太祖本性猜忌 , 設錦衣衛之重要目的 , 其一是刺察捉捕謀逆,妖言,大奸惡者 , 以利一統平天下 , 牢固朱氏的大明王朝寶座。次之 , 基於明太祖出身卑賤且曾為僧侶 , 錦衣衛加上文字獄 , 便於監視箝制百姓朝臣之言論 , 目的無疑也是為了一己之私及大明江山。另外,明太祖對臣子凌虐誅殺為多 不少慘案如:胡惟庸案,藍玉案... 錦衣衛也扮演着報告員之職。的確 ( 錦衣衛實為監察文武大臣行為的工具 ) !!!
2013-08-07 6:21 am
不是保衛皇宫安全,而是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甚至可以捉拿文武百官,連大將軍也不能倖免。
名義上可能等同憲兵,運作上等同秘密警察。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6/61/61z/61z06/61z0609.htm
錦衣衛,皇帝的侍衛機構。前身為朱元璋即吳王位時所設的拱衛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朱元璋為加強專制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從事偵察、逮捕、審問活動,且不經司法部門,成為皇帝的耳目爪牙,監視和鎮壓全國官吏和民眾。錦衣衛長官為指揮使,常以勳戚都督擔任。
2013-08-06 9:08 pm
是的。

參考:

1361年,朱元璋仍是吳國公時代,改樞密院為都督府轄錦衣衛前身的「拱衛司」(並無「御用」二字),秩正七品,管領校尉,後改拱衛指揮使司,秩正三品。再改為都尉司,終改為「儀鑾司」(《大明會典》云錦衣衛本儀鑾司),洪武二年設置親軍都尉府,儀鑾司改隸親軍都尉府,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為十二親軍衛之一(天子六軍)。最早只有1,500名大漢將軍,為大內宮廷衛士。 朱元璋在建國後,因循歷代稗政設錦衣衛鎮撫司,掌本衛刑名,兼理軍匠,其下有專司偵察的官校。錦衣衛於是開始兼掌緝捕、刑獄之事。
**猜忌多疑,怕大臣對他不忠,因此隨時充滿戒心,要求大臣對他絕對的服從、忠心不貳,要出朝之後也要對他恭恭敬敬,便設法派密探四出巡視。這是錦衣衛以及明朝特務機構的雛形。**

後來,朱元璋以親信密探曰「檢校」,負責偵察在京中官吏的大小之事[來源請求]。洪武十三年,發生胡惟庸案,朱元璋對臣下更加不信任,至洪武十五年(1382年),正式建立錦衣衛組織,首任都指揮使是楊憲 (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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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的業務職掌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這一句話就包括了錦衣衛的兩大執行機構與職權:

一、大漢將軍:主管皇帝侍衛、展列儀仗、傳遞皇帝命令以及職掌廷杖等事項,可以說和一般禁衛軍毫無不同(只有職掌廷杖此項為錦衣衛獨有)。

二、經歷司和南、北(名稱,非方位)鎮撫司:這一方面即為錦衣衛與一般禁衛軍不同的特點,分述如下:

1. 經歷司:主管錦衣衛公務文書的出入、謄寫及檔案封存等事項。
2. 南鎮撫司:主管一般衛、所部隊人員之犯罪偵查、審訊、判決、情報以及軍事武器之研發事項(等同後世之憲兵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以及軍備局之結合體)。
3. 北鎮撫司:主管各地藩王及官員秘密監視、肅反肅貪,獨立偵訊、逮捕、判決、關押權力(詔獄)以及反間諜事項。(等同後世之國家安全局、調查局、香港廉政公署之結合體)。
參考: Wikipedia


收錄日期: 2021-04-16 16:02: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05000051KK0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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