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定假日、另定假日及代替假日

2013-08-05 8:43 pm
跟據僱傭條例,如果僱主要求僱員在法定假日工作,便須在事前至少48小時通知僱員,並在該法定假日前或後60天內安排另定假日給僱員。如雙方同意,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另定假日的30天內安排代替假日給僱員。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記錄。



請問另定假日同代替假日有咩分別? 究竟係前60後60日補假, 定前30後30? 有d混淆, 多謝解答!!

回答 (2)

2013-08-08 2:06 am
✔ 最佳答案
不如讓我們利用一個實例來給你解說.

2013 年 7 月 1 日是法定假日, 如果因為工作需要, 僱主要求你在當天工作, 便要在至少 48 小時前通知閣下. 當然, 僱主也可選擇在年初或所有員工入職時通知.

如果你在 2013 年 7 月 1 日為僱主工作, 僱主就要在之前或後 60 天內安排另一天假期給你. 例如你被安排在 2013 年 8 月 29 日放假, 用盡了 60 天的期限, 這天就稱為 另定假日 .

如果雙方同意, 僱主可在法定假日或 另定假日 之前或後的 30 天內安排另一天假期給你. 意思是僱主可在 2013 年 7 月 1 日或 2013 年 8 月 29 日之前或後的 30 天內安排另一天假期給你. 例如你再被安排在 2013 年 9 月 28 日放假, 又再利用多 30 天期限, 這天就稱為 代替假日 , 不過一定要雙方同意.

其實 另定假日 和 代替假日 都是指你的補假, 只不過安排上不同, 所以有不同名稱.

仍然混淆嗎? 清楚一點吧? 如有須要, 我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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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9 6:43 pm
想請教一下,我地是五天半工作,如果安排在星期六下午同星期日工作,無點補架,係咪星期日返幾多個鐘都要補一日架.


收錄日期: 2021-05-04 0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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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805000051KK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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