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我先來個懶人包解釋大埔事件的前因後果吧:
➯大埔事件起因
1. 2008年3月,群創光電(今奇美電子)說他們要多用一點地,向政府要求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
2. 苗栗現在已經有竹科銅鑼園區了,裡面明明就還有274公頃的土地都沒人用。
3. 科管局早就說過,除非有廠商要來,不然不會再主動徵收擴大竹科竹南基地。
4. 原先陳情要求擴增廠區的群創,2009年把統寶光電吃了之後廠房就已經夠了,目前根本沒有擴增需求。
你明明就有地還沒用,目前也沒廠商需要這塊地,那你現在強制徵收的道理何在?
➯徵收經過
1. 陳情後短短一個月內,縣政府就已經把原先預計徵收的23公頃擴大為28公頃,也沒有主動通知相關地主,然後在大家都還不知情的時候,就將規劃案丟到都委會去審查了。
2. 公告之後所辦的說明會,但是這個說明會只有在鎮公所的佈告欄貼貼公告就了事,當然也還是沒有主動通知相關地主。
縣府用最不公開的方法公告(幾乎等於黑箱作業 ),大部分的農民根本沒發現他們的田要**走了➝政府要徵收人民的土地,起碼雙方要有一定的共識,你幾乎是在人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徵土地,除了用"搶"這個字,我想不出更好的形容詞喔。
➯徵收條件
1. 縣太爺向陳情者口頭承諾以從優從寬的方式徵收。
2. 徵收方式有兩種:你可以選農地換建地,或是選要領錢就好
3. 縣府沒有公佈「權利價值評定單位價」,就告訴居民可以農地可以換回至少46%的建地。(100坪農地換46坪建地)
3. 但實際上,目前看到換回來的建地面積平均值僅約 20%左右,而且換來的地都是超爛畸零地,有些位於陡坡,有些更位於變電廠、墳墓上....
4. 選領錢的,縣府僅以公告現值(等於市價40%)徵收;附近地區都是拿以公告現值加40%~60%。
當初答應的徵收條件根本嘴巴說說,實際能拿到的超少,政府徵收土地得條件完全不符合行情,換作是你我不抗議才奇怪。
➯抗議經過
1. 2009年居民開始抗議後,縣政府根本不協商,還以威脅利誘方式告訴農民換地比較值得啦,要大家一個月內趕快申請,否則你就視同放棄。
2. 縣太爺還抹黑這些人都是反商,如果因為這些人做不起來會對不起苗栗鄉親。
3. 2010/06/19,居民自己辦記者會,縣政府竟然還派人關切,並且阻撓媒體進入採訪。
4. 6/23,居民北上監察院陳情,監院允諾一週內會有初步答覆。
5. 陳情的隔天,縣府立刻以懲罰性的手段,馬上派怪手去開幹農民的土地;快要收割的稻穀全部被剷平,連肥沃的土壤都被挖走,一次讓你死到連投胎都沒辦法。
所以嚕,大埔事件的爭議點在於:
1.無徵收動機卻硬要強制徵收
2.徵收過程幾乎等於黑箱作業,沒有和居民做妥善的溝通
3.政府開的徵收條件不符合行情,居民換回來的地都是爛地
4.徵收土地手段太過粗糙
現任副總統吳敦義為平息爭議,在2010年8月17日做出「所有建物及基地原位置保留、農地集中規畫」承諾。隨後內政部營建署也依吳敦義承諾,在12月28日都市計畫委員會完成保留程式。 然而因苗栗縣政府反對,在地方、中央都委會幾經周折,2011年5月10日內政部都委會推翻先前結論,包括區內張藥房等四戶無法保留。幾度爭取無效,這四戶在今年6月收到縣府公文,限期7月5日前自行拆遷。
當時如果不是吳敦義這個承諾,抗爭不可能平息,政府這種「頭過身就過」的狡詐心態,引發副總統、行政院長的誠信危機,更動搖政府與人民的互信基礎。
2011年7月18日苗栗縣政府趁大埔四戶北上總統府陳情時,動員八百名警力同步拆除這四戶。縣府趁屋主不在家動手拆屋,這是「趁虛而入、趁人之危」。而這種趁屋主不在、形同偷襲人民住家的作法令人不齒,民眾自發性抗議行動在各地引爆,把握馬吳江劉出席公開場合的「機不可失」,用不同方式表達不滿。 苗栗縣政府在整個拆屋過程,不但手段粗暴,還以公權力惡整人民。
所以說人民會不滿不是沒有原因的,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目前的政府早已失去了誠信,對於你我來說其實是一種悲哀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