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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寶貝皮卡丘的原型
2013-08-04 19:39:41 補充:
這方面不是我的專長
如果下面資料有錯煩請指正:
短尾矮袋鼠雖然如魅影魟魚大所指為"中度瀕危"
但其實牠也是袋鼠的一種
所以本身繁殖力很強
所以復育的方式只須
控制牠的天敵如澳洲大陸野狐狸和野狗等的威脅
不需要用到人工復育的方式
板主看到這裡或許有個疑問
既然繁殖力強
那為何會"瀕危"呢
原因也在於澳洲野狗和狐狸來到澳大利亞後
一度眾多的短尾矮袋鼠數量急劇下降
我想如果不是牠討喜的外表
短尾矮袋鼠應該早已絕種了
目前除了在西澳羅特尼斯島
(Rottnest Island)有1萬多隻外
其他任何地方都沒有短尾矮袋鼠
所以板主想在台灣看到牠可能要失望嚕
2013-08-04 20:05:46 補充:
這我沒研究
不過就類似中國拿熊貓做外交一樣
想和對方要求引進短尾矮袋鼠
那要看你拿的出甚麼條件嚕
談到這方面就現實嚕
2013-08-04 20:41:22 補充:
關於這部分個人有點淺見和大家分享:
我覺得動物都有最適合牠生活的環境
比方說熊貓最適合的生活環境應該是四川才對
要不然先別說別的國家
連大陸其他地方也沒有熊貓的蹤跡
中陸分送其他國家熊貓
固然可以使很多人看到熊貓
但對熊貓來說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我想短尾矮袋鼠
目前只在羅特尼斯島出現應該有它的道理在
也許牠最適合的生存環境就在那裡
真的有一天牠來到台灣
當然我們很高興可以就近看到牠
但台灣的環境真的適合牠生存嗎??
這些問題可能都是需要考慮的
我是覺得有時喜歡
不見得一定要擁有牠
真的愛牠
讓牠在自己最習慣的環境生活
也許才是最幸福的事也說不定
不好意思
我好像說的太嚴肅了
呵呵
2013-08-04 21:43:09 補充:
講到這方面又要談到現實嚕
板主的建議有其可行性
但為何這麼做??
值不質得這麼做??
您也知道
談到錢就傷感情嚕
這些都要花coco的
想當初熊貓來台灣
就已經有人認為花費太多錢飼養牠
不符合投報率了
我想除非復育短尾矮袋鼠
有類似像熊貓背後所存在的價值在嚕
2013-08-04 22:48:48 補充:
我覺得板主的願望
是有可能實現的一天
但需要時間喔
澳洲的袋鼠初期
也類似短尾矮袋鼠的情形
但自從天敵消失後
目前的數量已經多到困擾澳洲政府了
短尾矮袋鼠
如果有一天可以復育到那種程度
或許引進台灣也不是遙不可及的想法喔
2013-08-05 15:31:12 補充:
呵呵
板主買一隻皮卡丘的布偶
豈不是更快
2013-08-06 17:45:04 補充:
從牠的體型來看
對專業人士來說應該不難吧
比較難的應該是如何
形塑出牠的表情才對
2013-08-10 18:29:22 補充:
圖片參考:
http://i2.w.yun.hjfile.cn/doc/201301/2b0e7dd2ea074d19938c69892c266624.jpg
短尾矮袋鼠 (Quokka)是一種連睡覺時都在笑,無論什麼時候看起來都好快樂的動物,目前是羅特斯特島(Rottnest Island)的特有種生物。
距離西澳海岸線18公里的Rottnest Island,是荷蘭探險家William de Vlamingh於1696年所發現的,一開始他誤將島上的Quokka認作大老鼠,所以就將島命名為”Rottnest”。因為老鼠的英文是rot,而nest意指巢穴,所以rottnest 就是老鼠窩的意思。
短尾矮袋鼠可以容忍乾旱, 在苛刻季節性的棲息地 , 淡水稀少 , 植被沒有多大營養價值的情況下 , 它們都能生存,甚至是在炎熱的夏天。 他們能夠長時間不靠水生存。因為短尾矮袋鼠可重新使用自己排出的尿液再讓身體使用,這是其他動物沒有的能力。
聽起來短尾矮袋鼠生命力這麼強,照理說數目應該非常的多才對,遺憾的是,目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將短尾矮袋鼠列為“中度瀕危物種” ,儘管在西澳大陸的南方已經發現了短尾矮袋鼠,但短尾矮袋鼠主要還是生活在羅特斯特島中。
短尾矮袋鼠瀕危原因
1.外來種的競爭與威脅
澳洲作為長期隔離的大陸,生態系統相對脆弱,容易受到外來物種的入侵。 澳洲的哺乳動物與其它大陸的相比尤其脆弱,因此很多外來的哺乳動物成功的在澳洲安家落戶,並且對本土物種的生存造成了一定的壓力。
澳洲從英國引進的家兔之後成為了澳洲歷史上最大的生態災難。 家兔繁殖迅速,到達澳洲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就遍及了大半個澳洲,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繁殖快速的兔子和短尾矮袋鼠競爭食物,再加上人類因為發展農業破壞了牠的棲息地使得牠數量減少。根據澳大利亞珀斯動物園的說法,正是因為短尾矮袋鼠它們很友好,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釋了:為什麼在澳洲野狗和狐狸來到澳大利亞後形成短尾矮袋鼠的天敵,一度眾多的短尾矮袋鼠數量急劇下降。 短尾矮袋鼠可以在羅特斯特島生存,也是多虧了保護措施和控制狐狸數目的數量。
2.繁殖力不高
袋鼠沒有固定的繁殖季節,一年四季都可以發情,雄性成年袋鼠每年繁殖期能與30到40隻母袋鼠交配,它們繁殖的數量能在短時間快速增加,目前也造成澳洲政府的困擾;澳洲的野生袋鼠數量據估多達5,700萬隻,將近澳洲人口的3倍,即使每年撲殺數百萬隻,仍無法阻止其族群成長。短尾矮袋鼠雖然也是袋鼠科的一員,但牠一年只繁育一隻幼兒,這也是復育速度緩慢的原因。
在台灣怎樣可以看到這麼可愛的動物呢?
澳洲的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明令禁止活袋鼠出口,所以我們看到讓人當寵物的袋鼠應該都是走私進口的,除非是動物園個體交換 這種個別例外。
民國88年8月引入兩隻澳洲黃金海岸庫倫賓保護區的公無尾熊-「哈雷」和「派翠克」,到台北與民眾見面。90年9月兩隻母無尾熊-「麗琪」和「夏娃」,與一隻小公無尾熊「艾克遜」也到台北相聚。目前木柵動物園也有飼養三種袋鼠:大灰袋鼠、紅頸袋鼠、紅袋鼠。或許台灣有一天也能引進短尾矮袋鼠,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不可以用複合材料製作仿真短尾矮袋鼠以供民眾增長見聞?是否會構成侵權被澳洲政府控告呢?
上回澳洲無尾熊來的時候,台北市立動物園想要主張肖像權,要求商家要製作無尾熊布偶、明信片或其他相關產品,都應取得園方的授權。可是,肖像是個人形象及個性之表現,所謂肖像權,係指個人對於其肖像如何利用之自主權利,是以自己肖像之利益為內容之權利。肖像權雖未見於民法之明文,但向來被認為是屬於重要之人格法益之一種,依照民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依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
無尾熊是動物,並不是活生生的自然人,當然沒有所謂的肖像權,而肖像權是由個人自己才能主張,其他人除非是獲得授權,也不能代別人主張肖像權。所以,台北市立動物園並不能主張無尾熊的肖像權。若是工藝品或布偶是有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當然要獲得權利人授權才可以販售,否則會有侵權疑慮。但如果只是製作自己收藏,應該不在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