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一工程公司登匿(公司)名招聘廣告請測量蛇仔,標月薪12,000,但請人時嗰蛇仔係得嗰9,000元,你哋認為有冇問題?有冇犯法? 答: 法理上, 沒有犯法。情理上, 打工仔女不宜沾上這淌混水。 僱傭合約是屬於合約法 (contract law)的範疇內, 如果只有要約, 但沒有承約, 合約便不會成立了。以閣下的例子來說, 見工者提出以月薪3萬元的酬金, 在這公司服務只有12,000月薪的職位, 倘若僱主同意, 那麼, 見工者就可以在付出一個月的服務後, 拿走3萬元的月薪了。反之,若僱主不同意見工者3萬元月薪的要約, 又甚至不接受見工者以標價12,000元的月薪的服務建議, 那麼, 合約就不成立。法理上, 求職者是提出要約的一方, 標價只是僱主邀請求職者以這價錢提約(invitation to offer), 而僱主則是承約的一方。換言之 , 僱主是有權以最底工資, 或以上的薪資, 得到勞工的服務承諾, 而不限於他顯示的標價。情理上, 一葉知秋。這僱主誠信存疑, 依照“九一法則”的定律, 在劇烈的行業競爭下, 這類犯上商業大忌 – 不重承諾的的投資者, 倒下來的日子, 恐怕屈指可數。 筆者, 曾在香港和加拿大, 修讀商業法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