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karen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想申請破產,但一直父母公屋有自己名沒有除,多年來在外租屋住,有養狗不能回公屋,如果想申請破產,我現在才除名可有影響,因為申報基本生活要加上租金開支?
答:當然不會對申請破產有影響!祇要你即時往原居公屋的辦事處辦理退出戶籍便可以了!
相反假使你不辦退出戶籍,則在申請破產一事上或會有影響!因破產管理署或會認為,你既然擁有居於公屋的資格,那理應無需額外支付租金另行在外居住,故對你租金的申報或會有所保留!
而房署方面亦有影響,不過祇是當房署察覺你,原來並未長期於該公屋單位內,有違租約規定而已!那到時房署的罰則亦祇是取消你的戶籍及居住權,問題不算太大!
故如你已再無遷回舊居公屋的需要,那退出戶籍亦是恰當的!但你要確定日後應該不會再返回公屋居住為要,否則已取消的戶籍要重新加入會有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