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Asdfasfsdfs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自行搞破產,之後要傳真破產呈請書去各大債權人?
答:其實辦理破產,是不需要自行逐一通知所有債權人的!在下當年自行辦理破產時便從未跟債權人聯絡過!
尤其是銀行及財務公司,他們每天有專人(或使用提供相關服務的機構的人)會跟進和更新所有新申請破產,及被入稟法庭追討債務的訴訟個案!故如有人申請或被人申請破產,銀行等基本上即時知道及取得相關的資料!
而且當你正式進入破產程序後(已在破產管理署宣誓、交費及開立檔案編號和取得排期),破產管理署會第一時間以電郵或通函全港金融機構,告知對方你已破產一事!
但別要誤會,署方這樣做目的並非代你知會債權人,而是要求全港金融機構即時凍結你名下的所有資產,並結清餘額後全數轉入破產管理署的賬戶內充公!這行動目標當然是要避免你轉移資產及充公你餘下財產,但亦變相達到知會你有欠債的債權人的結果!
至於其他債權人,如朋友間私人債務,經營業務積欠的債務,員工欠薪,其他合約債務(如欠租、電話費、物業管理及維修費等)等!則要稍後待你初步提交欠債資料後,署方才會各自聯絡對方要求核實債務及登記債權人的身份!
故如希望通知這類債權人以免對方收數滋擾,則亦是可以的!
但要注意按破產法例規定,凡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者,不能在未得到署方同意下再私下向任何債權人還款!違者可被視為非法移資產,到時署方可以宣布還款無效及全數追回,並將收授雙方都送上法庭刑事檢控!
由於在破產令正式在高等法院頒布前,都無法例規管債權人追數,故在這段期間債權人仍然有權追,祇是破產者絕不能還!不過如欠的是銀行或大機構的債,他們一般都明白法例所限,明知收到錢都無用兼違法,故當知道債務人破產後大多會即時停止追數!
想知道以下這些銀行的傳真號碼 謝?
匯豐銀行 傳真號碼:3418 4739
恆生銀行 傳真號碼:2997 2313
渣打銀行 傳真號碼:2535 4282
和記電訊(3台) 傳真號碼:2123 1297
邦民 見下文
邦民方面因公司網頁未有提供總機的傳真號碼,祇能顯示各分行的傳真號碼!故請發問者自行翻查曾貸款分行的資料,再登入網頁中分行地址頁面便有顯示!
而其他幾間的傳真號碼由於網頁上並無提供相關對口部門的聯絡方式,故多為客戶服務諮詢等部門的傳真號碼,不過當他們收到有客戶傳來申請破產的資料後,相信必定會轉交給負責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