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以下是 台中市 中低收入戶 資料
中低收入戶補助對象標準
中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台幣16,599元)、不動產部分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台幣480萬元、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台幣112,500元
醫療方面:列冊中低收入戶人口均可享有健保費自付額減半;遇傷病住院之時,依
社救法4-1條核列之中低收入戶,符合補助標準者,均可申請傷病醫療看護費用補助。
以工代賑:
列冊當年度1.5倍以下之中低收入戶,有工作能力者,可應徵以工代賑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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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的是:
''動產部份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台幣112,500元''
第一:是看 ''每年'' 儲多少 除於人口不超過112500?'' 每年'' 增加多少本息利息資額儲多少除於人口不超過112500?
還是 總儲蓄儲 多少除於人口不超過112500? 總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除於人口不超過112500?
是哪一個?
第二:是用申請人的動產來看?? 還是全家來看??
因為 媽媽50歲前 就退休了 爸爸還在工作
雙親 都54歲
我在讀書階段 而且是私立大學 學費很貴 所以申請中低收入戶 減少負擔!!
媽媽 勞保退休金是一次領 所以 儲蓄 還是有一定的量
但是爸爸這裡 每年儲蓄很少 總儲蓄 不到標準!!
所以 如果 要 申請 中低收入戶 用爸爸名字 申請
會查到媽媽的嗎?
如果查到媽媽! 可以教我怎麼避免嗎?
還是不要報?
因為那是 媽媽的退休金 不想動到他
而且每年 根本 沒有增額 只有減而已!!
真的不希望 因為我要申請中低收入戶
而讓媽媽的退休生活 出現困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