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2006 已破產期完結及在2010年用公積金還晒所有款項, 現在如果要申請銀行保險箱是否要出示解除令?
答:如果希望開立保管箱的,曾是你破產時的債權銀行,則有機會被要求出示破產解除証明書!如非債權銀行之一,則表示銀行未必知悉你曾破產的紀錄,故可以無需出示!
如果轉名又是否都耍出示解除令?
答:轉名?理論上你破產時名下保險箱經已被破產管理署強行取消並充公箱中財物,那豈有轉名之理呢?
還是你的意思是由他人將保險箱轉名給你呢?如答案是這個則請參考第一條問題!
破產記錄會保留幾多年?
答:問的是那方的紀錄呢?
如是問破產管理署的官方紀錄,將會永久保存!
如是問環聯信貸資料庫則最多保存八年自動銷除!
如是問曾欠債的債權銀行,則基本上銀行對外聲稱會保留幾年(年期不同銀行有不同答案),不過實際上銀行會永久保存!曾有個案要打官司法庭頒令銀行才將紀錄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