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荷西殖民時期(1624年-1662年),簡稱荷西時期(台灣教科書多稱為國際競爭時期),列舉幾位代表人物如下:
☞宋克(荷蘭)
台灣荷蘭殖民時期第一任台灣長官。1621年曾率兵攻佔班達,成為班達長官。1623年被控浪費槍枝、彈藥而被調回巴達維亞,1624年被在巴達維亞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科恩派赴大員(台灣),成為台灣荷蘭殖民時期首任台灣長官。
宋克也成為荷蘭建立台灣政權的首任長官,在任期間於大員用磚石、糖水、糯汁搗灰建「熱蘭遮」城。總計花費五年完成主要建築,一六四○年底完成,總計花費四十九萬餘古丁(約十四萬兩 ),即今安平古堡。
☞安東尼·范·迪門(荷蘭)
任期自1636年至1645年間的荷屬東印度總督,是鞏固荷蘭在遠東殖民力量的奠基者。
1642年派兵驅逐西班牙殖民勢力,取得福爾摩沙(今台灣島)的統治權;在印度科羅曼德爾海岸沿途設立據點;也是開啟荷蘭與越南東京及日本(德川幕府)貿易的奠基人。1642年派艦攻佔雞籠,趕走了西班牙人。荷蘭人征服北台灣後,目標轉為完全征服西部平原的原住民,以連通台灣南北的道路。
1645年1月,荷軍進攻大肚王國內的反荷部落,大肚王國只得於4月正式降服,至此全西部平原皆服從荷蘭人的統治。
☞理加(台灣)
出身不詳,但可能為新港社的長老。1627年他帶領15名新港人隨著濱田彌兵衛前往日本,與日本商人一起反對荷蘭人。回臺後,遭荷人監禁,引發濱田彌兵衛事件。
日本人回日以後,荷蘭長官曾經威脅新港人交出理加,否則要放火燒部落。但是理加逃匿,族人寧可毀庄逃到山中,也不願將他交給荷蘭人。荷蘭人不得已妥協,改以處罰賠償物品。後來荷蘭人在臺灣成立地方集會,每年遴選各部落的長老作為荷蘭人交涉對象,理加乃被荷蘭人選為新港社的長老,一直連任到1650年代死亡為止。
☞濱田彌兵衛(日本)
日本江戶前期海外貿易商,長崎出身,為長崎代官末次平藏屬下朱印船船長。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占領臺灣南部後,對於貿易競爭者日本之輸入品課以重稅,二者貿易摩擦不斷。1628年日本船隻來臺,卻遭荷方扣留貨物與人員,濱田乃率隨從至熱蘭遮城,趁隙挾持荷蘭駐大員長官奴易滋,逼迫其簽訂協約並交換人質。濱田回到日本後將荷蘭人質下獄,並使日本關閉位於平戶的荷蘭商館。1632年荷人以奴易滋為人質要求日方開市,終獲日方同意,並於1636年獻青銅燈籠予日光東照宮,始贖回奴易滋,解決紛爭。
☞干治士(荷蘭)
台灣荷蘭統治時期首位來台灣的新教牧師。干治士以其生活在新港社的經驗,寫下《台灣略記》,描述了西拉雅族的社會組織及風俗習慣。他也編寫了西拉雅語辭典,以及把祈禱文翻譯成西拉雅語,為當時宣揚基督教奠定基礎。為了紀念他的事蹟,19世紀前來台灣的甘為霖牧師,特別以干治士湖來命名日月潭。
☞尤羅伯牧師(荷蘭)
他是荷蘭改革宗教會派駐來臺最重要的宣教師,他的影響不僅止於在臺服務期間,荷蘭學者向來都認為17世紀的荷蘭在臺灣能傳教成功,完全要歸功於尤羅伯牧師的努力所致。
1629年,尤羅伯牧師至臺傳教,他對臺灣最重要的貢獻在於開創改革宗教會在東印度最輝煌的宣教成果。在服務的14年間,為5400名成年西拉雅原住民洗禮、為將近1000對的夫妻舉行基督教的結婚典禮、設立學校、教育原住民;此外,更揀選50位優秀的本地人進行師範教育,以便將來作為原住民學校的教師。
☞郭懷一(台灣)
台灣荷蘭統治時期的開墾領袖與起事領袖。當時漢人在永康地區種植麻、米等經濟作物,亦發展成交易小村落,即「油車行村」(今稱:車行),郭懷一為當地領袖,自1651年後,漢人農民因甘蔗種植的減少而謀生困難,又不滿荷軍士兵在臨檢人頭稅時的各種惡行,郭懷一便密謀起事。
但是郭懷一起事卻被當地漢人頭家給密告(另有一說是郭懷一的弟弟郭保宇向荷蘭人通風報信),郭懷一便於1652年9月8日率眾攻打赤崁。不過荷軍很快就擊潰郭懷一的攻勢,郭懷一只得和餘眾退至漚汪。12日,荷軍得知郭懷一駐紮在漚汪,遂徵調原住民進攻,郭軍不敵荷軍火槍,很快就被擊潰,有2000人被殺,郭懷一在逃亡途中被新港社一位原住民用箭射死。荷蘭人事後拷問殘餘起事領袖,並都以酷刑處死。
☞巴爾得斯 (西班牙)
西班牙首任福爾摩沙駐軍長官。1626年擔任西班牙派駐菲律賓步兵連隊的連隊長。5月16日巴爾得斯代表菲律賓總督,宣告佔領臺灣島嶼、島上堡壘、住民村落及其他所有東西。在儀式中,他拿著島上的各種樹枝、土壤與其他物件,做為所有權的象徵。四位道明會士與士兵、船員、領航員等在場見證。臺灣北部自此成為西班牙的殖民地。
擔任駐軍長官初期,因馬尼拉的補給船未到,守軍面臨斷糧危機,而在1627年派兵至淡水買糧,遭到住民攻擊,因而派兵報復,在淡水河口建立據點。任職期間另一主要工作是持續修築二處堡壘。其後於1629年離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