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加拿大的英屬哥倫比亞省要加英屬呢?卑詩?哥倫比亞?

2013-07-24 2:17 am
為什麼加拿大的英屬哥倫比亞省要加英屬呢?卑詩?哥倫比亞?
為什麼英屬哥倫比亞明明是屬於加拿大領土~
又不是英國的本土領土!
更不是英國的海外領土!
為什麼加拿大都已經脫離英國獨立了!
卻不把"英屬"兩字刪除掉呢?
直接改為哥倫比亞省就好啊!
還有~
加拿大的哥倫比亞為什麼和南美洲的哥倫比亞哥一樣的名字呢?
有什麼涵義呢?
還有為什麼英屬哥倫比亞又叫卑詩呢?
為什麼加拿大不直接廢除英屬哥倫比亞改卑詩比較好聽又好唸又好記呢?
好奇怪唷!

回答 (3)

2013-07-24 2:31 am
✔ 最佳答案
英屬哥倫比亞省只是中文對其英文名稱British Columbia的錯譯,正式的譯法當為「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其省名本來前置的British雖然有英屬(英國的)之意,但同時也能指稱這是"不列顛人的"的意思,因此獨立前翻譯成英屬哥倫比亞是無妨,不過獨立後則不宜如此翻譯。
至於哥倫比亞一稱源自哥倫布抵達美洲,而美洲曾因此稱為哥倫比亞,但這個稱謂後來為亞美利加所取代(亞美利加源自另一位航海家亞美利哥‧韋斯普奇),因此在哥倫比亞便成為美洲的別稱,而這也正是哥倫比亞與不列顛哥倫比亞地名的來由。
而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又稱卑詩省,是源自中文對British Columbia的簡稱B. C.的翻譯,嚴格來說雖然好聽,但終究不是正式的稱謂。

2013-07-23 18:33:20 補充:
而且卑詩省一稱,在英文原文之中也毫無意義,自然加拿大政府不會改不列顛哥倫比亞為卑詩了。

2013-07-24 11:13:55 補充:
閣下似乎沒能弄懂,君合國與殖民地的差別,加拿大雖然尊奉英國國王(女王)為君主,並接受其派遣之代理人(總督),但此代理人的派遣係由英國國王所選派(名義上如此),而非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政府派遣,英國政府並無權干預加拿大總督的人選,英國國會亦無法干預英國國王對其他由英國國王兼任之君主國家的人事權,因此加拿大與英國並無隸屬關係,只具有君合關係,所以稱加拿大脫離英國並無不妥。

2013-07-26 00:16:56 補充:
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現在已非自治領,而是獨立主權國家,這些地區作為自治領是其獨立之前的事。

2013-07-26 20:29:29 補充:
加拿大、澳洲、紐西蘭並非自治領,而是與英國君合的國家,他們只擁有同樣的君主(王室),但在行政上與主權上完全是兩碼子事。但自治領只是擁有更大自治權利的殖民地,其行政架構仍必須受宗主國所主宰。自治領與主權國家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煩請花點時間去弄懂一下。

2013-07-26 20:32:38 補充:
至於新加坡、印度、馬來西亞等國在獨立時,便已選擇不與英國君合,因此他們建國後,便不再需要有代表不在位君主的總督在其國內,(表面上)代行國王職權。這些國家雖然拒絕了與英國共尊一王的君合,但大多仍透過參與大英國協與英國繼續保持關係。這自然與同意與英國君合的國家,雙方體制上存有差異的緣故。

2013-07-26 20:39:28 補充:
加拿大正式國名之中,並無"Dominion"字樣。
國旗設計,端看各國意願,紐、澳等國維持英國國旗樣式於其國旗,係出於該國之民意,現仍與英國君合之安地卡及巴布達、貝里斯等國,其國旗上便不存有英國國旗,因此以這點來說明他們這些國家為自治領,實無任何說服力。

2013-07-26 20:41:30 補充:
澳洲、紐西蘭等國正式國名之中,並無"Dominion"字樣。

2013-07-27 11:52:33 補充:
HA HA兄,您還是沒搞懂何為自治領?何為君合?
現行制度下,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均是與英國君合的國家,而非英國的自治領,英國不論在外交、內政等各方面,都是無法對這幾個國家進行干預的,紐、澳、加之所以有代表英王的總督,是因為總督是作為不在位君主的象徵性代表,而不是作為英國對該國統治的象徵性代表。您始終沒搞懂這幾個國家與英國的關係。

2013-07-27 11:56:58 補充:
不論加拿大、紐西蘭或澳大利亞,甚至於英國本身,都是有部分主張共和制的政治派別,分別在自身國家主張擺脫英國王室的統治,基廷的情況是他意圖改澳大利亞聯邦為一共和國,因此冷預英國女王,而此動作本身對於共尊英國女王為君主的英國政府來說,這不單單是澳大利亞內部事務,更是對英國的不友好,因為對英國而言,英國王室是英國的團結象徵,污辱到英王,也就對英國十分不友好,同樣的,對於其他共尊英王為君主的國家也有同樣的意義。

2013-07-27 12:11:18 補充:
加拿大、紐西蘭、澳大利亞等國的總督只代表英國國王,其身份是英國國王在各該國的代表(除非英國國王常駐該國,不然都會在各該國派出代表個人的總督),不代表英國政府,總督人選既不受英國政府或國會干預,只受各該國國會影響,因此英國並非高於其他國家,而是與其他國家平行者,這是您始終沒搞懂之處。

2013-07-27 12:17:17 補充:
加拿大自1982年通過新憲法後,便已完全擺脫自治領身份,且此一身份的轉換也是經過正式法律程序,且為英國國會於同年加以確認,因此加拿大並非未曾正式宣告脫離自治領身份。
至於自治領日改為加拿大日,則是因為加拿大是為了記念加拿大作為一個聯邦而來,這是因為在1867年7月1日加拿大作為一個整體才首度出現在世界上,否則此前只有加拿大省(安大略與魁北克)、新斯科細亞省和新不倫瑞克省,(其他省當時未成立或加入),因此才會延續此一紀念日,並非他們只是淡化自治領身份。

2013-07-27 21:51:31 補充:
紐、澳、加等國都是在《西敏法案》之後便不再是自治領,其內政、外交全部由英國政府轉移回各自的國家政府。您引的所有資料,只一再地證明我所說的,各該國總督只代表英國國王,行使各該國之君權,不代表英國政府在各該國有殖民母國的權力,與英國君合的國家,其國家地位與英國同等,並不受英國指揮或指導。

2013-07-27 23:21:45 補充:
總督為是英王在缺位統治國家的代表,但不是具有政權的統治者,其地位只是作為英王的代理人,不是代表該國政府的政府首腦,各該國的政府首腦仍為總理,其總理地位與英國首相平行。

2013-07-28 15:36:46 補充:
紐、澳、加等國因為決定仍保留王室,並以英國王室為其國家的國王,因此才不同於拒絕英國國王繼續擔任國王的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在願意保留國王的前英殖民地,由於國王必然缺位不在國內,因此才需要由英國國王指定人選擔任總督,作為英國國王的法定代理人,總督在各該國內的地位大體與英國國王相等,但是在實務上,英國國王並無自由決定人選的權力,在這些國家獨立之後,所有總督人選都是由總理決定,在形式上由國王同意的。這與過去殖民地時代,總督由英國首相提請國王任命,已是完全不一樣的一回事。

2013-07-28 15:55:52 補充:
紐、澳、加、南非等國並沒有透過正式的發表獨立宣言的方式取得獨立,而是各自透過公民投票,表決獨立,並透過自身國會制定新憲法加以規範,英國政府自此不再對這些自治領有任何干涉與統治的權力,而各該自治領自此取得獨立國家地位。由於上述四國仍保留王室,因此英國國王才會派出作為私人代表的總督,施行缺位統治。不過,南非在1961年再次透過公民投票決定改行共和制,因此英國國王便不再兼任南非君主,也就終止向南非任命總督的權力。至於,馬來西亞、印度、巴基斯坦等國,在獨立之初便主張建立共和國,因此打從一開始就不接納英國君主兼任該國君主,所以英國君主本來就無權向這些國家派出總督以為自身代理人。

2013-07-28 16:00:18 補充:
蘇格蘭與威爾斯在法律地位上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是完全不一樣的。威爾斯與蘇格蘭都是透過條約,分別與英格蘭君合,但在1707年的《合併條約》中,蘇格蘭王國與英格蘭王國已被合併為大不列顛王國,英格蘭與蘇格蘭只是大不列顛王國的組成邦,雖然日後蘇格蘭的地位被加以調整,保有自身的國會、政府,但其作為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組成邦地位卻沒有改變。而加拿大等殖民地則不然,自始他們就只是作為英國的殖民地,而不是組成邦,因而在法律上與事實上都不具有同等地位。

2013-07-28 16:03:49 補充:
因為在過去各殖民地仍屬於英國的時代,英國國會席次是有分配給蘇格蘭、英格蘭等英國組成邦,但殖民地則無權分配國會席次。英國各組成邦是由英國政府直接領導,但殖民地則是透過英國政府底下的殖民部等部會領導(部分屬於王權殖民地則由國王名義上直接統治,實際仍與其他殖民地差異不大),因此您是完全沒搞懂整個"大英帝國"的政治體系及其後殖民之後的政治體系轉變。

2013-07-28 16:10:00 補充:
香港問題則有其複雜性。蓋以香港殖民地是由香港、九龍與新界組成,其中香港與九龍是被清帝國永久割讓給英國,而新界則是租借地,因此期限一到必須歸還其母國(母國不存則是由其法理受繼國接替),所以英國才必須將新界交還中國。不過,由於香港、九龍在喪失新界之後,便無法獨自生存,於是迫使英國在交還新界的同時,也一併放棄對香港、九龍的統治權,使之與新界同時歸還中國。因此您舉此例,實是引喻失例。

2013-07-28 16:25:12 補充:
紐、澳、加等國既已透過公民投票決定獨立,也就在事實上與法理上都取得獨立的合法依據。如果認為公投獨立不能作為成為獨立國家的依據,那麼東帝汶、南蘇丹等新近獨立國家都不具有獨立地位,又若非以獨立宣言為依據,則僅宣告脫離蘇聯的烏克蘭、白俄羅斯、俄羅斯等前蘇聯加盟共和國(除波羅的海三國之外)也不具有獨立國家之地位。

2013-07-28 16:36:33 補充:
在過去英治時代,新加坡與香港本身的法律地位就不相同,新加坡在被殖民之初為東印度公司治下的殖民地,以後收回由英國政府管轄,成為海峽殖民地的一部分。在二戰後,馬來諸邦與海峽殖民地(除新加坡之外)被整合為馬來亞聯邦,新加坡方於此時獲得自治地位,並加入馬來亞聯邦。以後馬來亞聯邦擴及沙巴與沙勞越,組成馬來西亞聯邦,並取得獨立,但因內部族群問題,新加坡再由馬來西亞聯邦中分離出來。其獨立歷程本與紐、澳、加、南非等國採《西敏法案》的路線者並不同,且與香港政治地位有不一樣。

2013-07-28 16:48:45 補充:
蘇格蘭跟英格蘭合併時已是安妮女王時代,此前英格蘭王國與蘇格蘭王國只是處於君合,並非合併為一個國家。
蘇格蘭國會與政府的恢復,事實上只是英國地方行政組織上的調整,同樣的在威爾斯與北愛爾蘭也有類似的組織,這很大程度是戰後英國為了因應國內民族主義興起的調適。同樣的情況在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巴斯克等地區、比利時的法蘭德斯與瓦隆地區也一樣存在。

2013-07-28 18:01:58 補充:
加拿大的獨立係採漸近式的,是透過由各殖民地組成聯邦,轉變為加拿大自治領後,再以逐步修改法律的型式,取得完全獨立的主權。因此在加拿大的歷史中,他們普遍將加拿大三個殖民地改制為加拿大自治領的那天,視為獨立紀念日,因自此日起,世界上方有以加拿大為名的國家(雖然不具有完整主權)。

2013-07-28 18:03:14 補充:
加拿大獨立的第二步是將加拿大自治領改為加拿大,時間約在一戰後,以後加拿大便開始獨立行使外交權。1949年12月,加拿大司法系統完全擺脫英國法院,以加拿大最高法院為終審法庭。1965年放棄原本的國旗,改用楓葉旗。1981年加拿大聯邦政府與各省政府(除魁北克外)完成新憲草案,並於次年得到英國的回應,英國政府將《英屬北美法案》歸還加拿大,使加拿大在憲政上取得完全的自主。自此之後,加拿大政府徹底與英國政府在行政體系上脫勾,成為一完全的主權國家。

2013-07-28 18:19:20 補充:
紐西蘭與澳大利亞的獨立,由於與加拿大採取同一模式,因而獨立歷程也是一樣以自治領過渡到不完全主權國家,再由此於1980年代先後取回英國國會為這些(前)自治領制訂之專門法案,從而取得完整主權。因此這些國家的國慶日普遍將之訂於獨立運動推展的第一步:自治領政府組成之時。

2013-07-28 18:23:15 補充:
而南非雖一開始採取同一獨立路線,但因1960年10月5日透過公投,通過南非放棄君主立憲制,改行共和制,於是便於公投通過的同時,取得完整主權。

2013-07-28 18:26:41 補充:
因此南非可以說是採取自治邦獨立路線的少數特例。
此外,愛爾蘭雖曾組織為自治邦,但因其國內獨立革命活動不斷,最後英軍決定退出,英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談判,放棄對愛爾蘭(除北方六郡)的統治權,使愛爾蘭自行獨立為一共和國。因此嚴格來說,愛爾蘭的獨立路線與美國、羅德西亞等國採取的革命路線比較接近。

2013-07-28 18:32:24 補充:
加、澳、紐三國頂多只能說是情感上與英國或英王有所聯結,事實上這三國的外交政策在二戰後,就完全跟著美國跑,在政治事務上,美國對這三國的影響力,比起英國來說,還強上許多。但這種(英國或美國對各該國)實質影響力的東西,只是各國利益導向,與其憲政體系無關。

2013-07-28 19:44:26 補充:
紐、澳、加等國採取親美政策(特別是前兩國),早在冷戰初期便已開始,與近年來的政治變化影響不甚重大。
2013-07-24 6:35 pm
加拿大脫離英國?
加拿大國會通過的議案要英國女王QEII的代理人加拿大總督簽字才能生效
2013-07-24 6:49 am
美國向西擴張時藉口"發現"哥倫比亞河,要把土地據為己有。當時代表英國利益的哈德遜灣公司為保洛磯山脈的金礦與及溫哥華的港口,跟美國妥協,把以南土地割給美國,形成現在的華盛頓州,而英管部份就形成 British Coloumbia,有譯英屬哥倫比亞或不列顛哥倫比亞,反正獨立後的加拿大名義上仍然尊英王為國家元首,名字無須改變。
卑斯省是 British Coloumbia 的簡稱 B.C.,是粵語,因早年北美華人移民都是以粵人為主,是清咸豐年間廣東土客大械鬥事件之後,土著粵人跟客家人兩敗俱傷,結果部份粵人,主要是四邑人,被賣豬仔到北美當勞工。

2013-07-25 19:51:36 補充:
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都是所謂的自治領(dominion),雖然已經實質性成為獨立國家,政治體系跟英國無關,不過這些國家名義上仍然尊英王為國家元首,鈔票也印有英女王頭像,不過這只是在形式上的。


所謂派駐代表英王的總督,也必須是本國公民,例如加拿大,總督必須是加拿大公民,由聯邦總理任命。

2013-07-26 19:50:48 補充:
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現在雖然實質上已經是獨立國家,不過名義上仍然是自治領,否則的話,英女王作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鈔票上的英女王,與及名義上派駐的總督又是甚麼呢?加拿大沒有正式宣佈廢除自治領之名,只是聯邦政府採用"加拿大"去淡化而已,澳洲及紐西蘭也沒有宣佈廢除自治領之名,甚至國旗上仍然存在英國米字旗。


這些國家的體制跟新加坡及印度一樣,都是實行內閣制,總理就是實際上的國家領導人,只是新加坡及印度已經正式正名為共和國,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已經從英王,由總督代表,變成完全本國的總統。

2013-07-27 09:28:18 補充:
國家名稱沒有dominion,我是指性質而言,加拿大本身沒有宣佈脫離自治領,他們只是淡化而已,例如只是把自治領日(Dominion Day)改成加拿大日(Canada Day)而已。


跟英國共同君主當然沒有問題,不過要在英王之下再派駐總督,就表示跟英國並不同等,而是低一級的自治領。


新加坡並非直接獨立的,而是先從自治邦加入馬來西亞聯邦,被驅逐之後才獨立的。

2013-07-27 09:33:04 補充:
澳洲比加拿大更加複雜,除聯邦總督之外,各省本身也有總督。


當年的澳洲總理基廷(Keating),就是不滿澳洲名義上仍然為英國的自治領,企圖把澳洲改成共和國,在英女王訪澳期間百般侮辱,使到英國政府不滿。

2013-07-27 17:59:53 補充:
我試過搜尋網上各資料,也問過歸化宣誓成為加拿大公民的,他們也不能解釋加拿大是如何不再成為自治領的。


之前英聯邦的資料,英治時期香港官方的,也是指加拿大屬英聯邦中的自治領類別,而香港之前被歸類為殖民地(colony),後來改稱屬土(dependent territory)。


澳洲基本上不使用自治領之名,不過實際形式上就是實行,直至1992年基廷任總理時期,內閣通過新公民不用再向英王效忠。


總督既然是英王的代表,也就是表示總理沒有首相的地位,不能直接向英王負責。

2013-07-27 18:00:42 補充: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6/19/content_447792_1.htm



【憲法】加拿大至今沒有一部完整的憲法,主要由在各個不同歷史時期通過的憲法法案所構成,其中包括1867年在英國議會通過的《不列顛北美法案》、1867年-1975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以及1982年在加拿大議會通過的《1982年憲法法案》。根據憲法,加拿大實行聯邦議會制,國家元首為英國女王,由總督代表女王執掌國家的行政權。總督由總理提命,女王任命,任期5年。英、法語均為官方語言。

2013-07-27 18:01:20 補充: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6/23/content_453206.htm




澳大利亞總督代表英國女王行使在澳大利亞聯邦內的職權。總督有權任免官員、統轄軍隊、召開和解散議會以及審批議會議案等,但在行使這些權力時須徵得聯邦總理同意。在聯邦行政會議的咨詢下執掌聯邦政府的行政權,為法定的最高行政長官。

2013-07-27 18:01:24 補充:
【議會】聯邦議會是澳的最高立法機構,成立于1901年,由女王(澳總督為其代表)、眾議院和參議院組成。1992年12月17日,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內閣會議決定,澳大利亞的新公民不再向英國女王及其繼承人宣誓效忠。

2013-07-27 18:01:37 補充: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2-06/23/content_453258.htm


1907年英國被迫同意新西蘭獨立,成為英聯邦的自治領,政治、經濟、外交仍受英控制。1931年,英國議會通過《威斯敏斯特法案》,根據這項法案,新西蘭于1947年獲得完全自主,仍為英聯邦成員。


【憲法】 無成文憲法。其憲法是由英國議會和新西蘭議會先後通過的一係列法律和修正案以及英國樞密院的某些決定所構成。

2013-07-28 13:31:18 補充:
其實很簡單,我只是想知道加拿大等有否獨立宣言或立國宣言呢?我只要想知道這個而已。


英國宣佈放棄這些自治領,並不代表這些國家一定要獨立,即使由它們自決,它們仍然有其他選擇。


因為有中英聯合聲明,香港必須交給大陸,但日本放棄台灣,台灣就可以獨立乎?


加拿大等國的憲法,只是聯邦議會的憲法,名義上並非國家憲法,而議會之上還有總理的內閣。


紐、澳、加等都是因為人口形成是以英裔為主,他們沒有所謂的民族問題,即使是獨立,也不會像美國那樣大動作的,再加上國內保守勢力的支持,才仍然視大英為宗主國。

2013-07-28 13:31:25 補充:
反觀愛爾蘭,獨立之後立即正名共和國,甚至脫離英聯邦,雖然現在愛爾蘭國內仍然非常使用英語,與及大量愛爾蘭籍(也可能同時擁有英國雙重國籍)人士在英國謀生。


蘇格蘭及威爾斯等名義上也是國家(nation),是構成聯合王國的部份,英王在英格蘭,而它們又有本身的議會,為何又沒有總督呢?這些政治行為上的因素,大定心照吧。


總督名義上是英王在屬地的代表,不過當人民行動黨成功使到新加坡成為自治邦之後,代表英王的總督就結趕走了,雖然當時新加坡名義上仍然不是國家。


實際上當然大家都知道,不過名義上就是沒有,或許是我不知道乎?

2013-07-28 13:34:51 補充:
理論上,即使英國本身放棄王室制度,紐、澳、加等國會根據自治領的傳統,仍然會保留虛幻的王室的,不過怎樣做就不知道了。

2013-07-28 16:12:14 補充:
就是這樣簡單,紐、澳、加等國根本就沒有正式或形式上的獨立程序/行動,怎樣也是找不到解釋的,而是慢慢的變成習慣。


蘇格蘭跟英格蘭成為一體,是指詹姆士一世乎?不過其後卻又恢復蘇格蘭的議會,英國本身都不敢去正名,仍然是由四個邦形成的聯合王國。

2013-07-28 16:15:18 補充:
我是說,香港是有中英聯合聲明的關係,不管香港島是否永久割讓英國,已經有白紙黑字,英國把香港交還大陸,而不像新加坡般,讓其成為自治邦,有何失例乎?

2013-07-28 17:24:14 補充:
烏克蘭及白俄羅斯在前蘇聯時期雖然實際上並非獨立國家,不過在聯合國都有席位,變相蘇聯有三票。


維基的資料,我不敢去評論: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9%8C%E5%85%8B%E5%85%B0


1990年7月16日,烏議會通過《烏克蘭國家主權宣言》。1991年8月24日,烏克蘭政府發表的國家獨立宣言,正式宣布脫離蘇聯獨立,改國名為烏克蘭。

2013-07-28 17:26:46 補充:
新加坡由馬來西亞聯邦中分離出來,而是被馬來西亞踢出聯邦的,東姑‧阿都拉曼在電視直播宣佈把新加坡驅逐與及李光耀看直播時落淚的視頻應該不難找到吧?


香港跟新加坡的性質怎樣不同並非要說的,我要指的是英國作為宗主國,是透過中英聯合聲明,白紙黑字,把香港主權交給大陸,至於其他好像新加坡等,英國只能夠放棄它們的主權,而不能決定它們的命運,好像新加坡,新加坡選擇加入馬來西亞成為其一部份。


至於那些《西敏法案》等,都只是有關國家成為實則性獨立的客觀證據而已,有關國家的政府網也有提及有關資料,但就不會說它們就是這樣獨立的,好像加拿大的,都是含糊其詞而不能直接說出來。

2013-07-28 17:26:57 補充:
公民投票也好,在形式上而言,不也是雖先經新政權形式上的公佈乎?



南蘇丹沒有獨立宣佈乎?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07/09/c_121645315.htm


蘇丹南方議會議長詹姆斯‧瓦尼宣布蘇丹南方正式獨立,成立南蘇丹共和國。蘇丹國旗降下,南蘇丹國旗冉冉升起。

2013-07-28 17:28:44 補充:
東帝汶是印尼無視公投結果,繼續駐軍控制,要聯合國出手介入的結果。

2013-07-28 17:39:34 補充:
即使是加拿大政府的網頁,也沒有說明。其他網頁或討論區的說甚麼已經不是自治領,只是作者本身主觀的憶測而已。


英國放棄的自治領,本身是否從自治領的概念/形式轉換,是這些國家的選擇,不過加、澳、紐等國就沒有這樣做。

2013-07-28 17:40:05 補充:
http://www.gc.ca/aboutgov-ausujetgouv/structure/menu-eng.html


Canada's System of Government


Canada is a democratic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with a Sovereign as head of State and an elected Prime Minister as head of Government.

2013-07-28 17:40:14 補充:
Canada has a federal system of parliamentary government: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ies and functions are shared between federal, provincial and territorial governments.


Federal responsibilities are carried out by the Monarchy and the Executive,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branches of Government.

2013-07-28 17:40:24 補充:
Constitutional Monarchy


•Sovereign- Queen Elizabeth II: Monarch, Leader of Commonwealth, Canada's formal Head of State, Head of both the Executive and Legislative branches ◦Her Majesty Queen Elizabeth II
◦Monarchy in Canada

2013-07-28 17:40:28 補充:
•Governor General- Viceroy - represents the Queen in Canada and carries out the duties of head of state ◦His Excellency the Right Honourable David Johnston
◦Governors General Since Confederation


•Executive Branch
•Legislative Branch
•Judicial Branch

2013-07-28 18:27:24 補充:
就好像加拿大,實則上一早已經是獨立國家,外交及司法等體系都跟英國完全無關,不過加拿大就沒有名義上或形式上"真正"的獨立。


加拿大是英聯邦的始創成員之一,1931年《西敏法案》法案之後就實則性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雖然經過改國旗及議會修法等,不過就沒有正式的從自治領形式變成正式獨立國家的形式,雖然實際的運作已經說明它們是獨立國家。


就好像加拿大把自治領日改成加拿大日,國歌變成"O' Canada"(曾被美國的笑笑小電影拿來開還笑,自大的美國人),不過就始終沒有formal的資料說明加拿大等名義上已非自治領。


加、澳、紐等仍然有保守的親英勢力,即使實則獨立,名義上及形式上也不會有大動作。

2013-07-28 18:38:05 補充:
加、澳、紐三國跟英美的關係如何是錯綜複雜的,不過至少三國在名義及形式上仍然是維持自治領的風格,雖然國內厭棄英國的情緒漸高。


澳洲最是神奇,全世界都需要簽證,雖然其實很容易拿,即使是美國及"宗主國"英國也不例外,美國卻大方得很,讓澳洲免簽證。

2013-07-28 19:40:30 補充:
連"祖家"英國都變成美國的馬前卒,不論是外交又還是軍事,例如出兵伊拉克,英國比美國更加積極,罵侯賽因比美國更加兇。


斯諾登事件,英國第一時間不是替歐洲出頭,向美國聲討,反而是宣佈禁止其進入英國。


跟著這樣的前宗主,還有甚麼好處呢?不如投向老美懷抱更加直接耶。

2013-07-29 09:11:52 補充:
"祖家"也是冷戰之後成為美軍的附庸,一早已讓美軍進駐本土,只是之前礙於面子問題,不像現在豁出去。


大部份英聯邦國家都是較為靠向美國的,只是文化及經濟等方面,仍然跟 "祖家"維持關係,新加坡人說其實不喜歡英國人,日軍侵占新加坡時期,英國人都逃跑掉,新加坡是靠美軍解放的。


收錄日期: 2021-04-20 14: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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