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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肯定兩千字是不夠用的,希望你不介意看其他的網路。
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憎恨都必然有誤會在其中,更何況是道聽途說的教義哩!你對聖經的認識就是這些嗎?那根本就不是聖經的真理,也不是真確的歷史。願你好好的看聖經,不要讓人的謬論導引你的生命,上帝的聖經就是要救我們脫離這些荒謬。
1)一個人要自殺的話,必有很多不為人知的因素,真的是自己選擇的嗎!我姐夫在五樓掉下來就死了,外人看來是自殺,但我卻相信他是被邪靈推下去的,因姐姐常聽到他半夜懇求不要攪擾他,讓他睡覺的聲音。
死了的人要落地獄是羅馬教弄出來騙人的把戲,聖經沒有這回事。人的結局不是由你覺得應該怎樣,上帝有審判的標準。痛苦的根源就是罪,充滿罪惡的世界有痛苦是合情合理的。更大的痛苦快要來到,因為罪的重量連地都載不起了。
2)聖經沒有原罪這回事,我們是有了始祖違背上帝命令的傾向,我們要死並不是我們吃禁果,我們都沒有吃,我們要死是由於我們都違背上帝的吩咐。
3)我們可以想像夏娃生產時必然想起上帝說的話:
創3: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如此,就提醒她要怎樣殷勤地教導兒女不要犯罪。上帝要丈夫管轄妻子,因為女人容易受迷惑,像夏娃受迷惑一樣。為此,上帝令女人戀慕自己的丈夫,凡事都願意徵求丈夫的意見。你認為這是重男輕女的現象嗎?
4)醫學解釋等於人的解釋,我們看看聖經怎樣解釋。。。
羅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上帝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上帝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25 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26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27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那樣行的人並不是基因有問題,是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你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上帝愛人的愛是父親的愛,父親愛兒子可以稱為同性戀!你真的是在極大的黑暗中,不知自己在說什麼!
5)宗教裁判所是羅馬教弄出來要滅絕上帝的子民,這些歷史你要看嗎?誰會上天堂,或留在地獄,還要待審判之日,你以為的都是假的東西。
善惡之爭,附錄 ,第43段
(附錄二)──中古世紀的宗教裁判所最早是在1233年左右成立的。裁判的規程與方式是簡單而靈活的,視環境而相機辦理。裁判員大半屬於天主教的多明我會的神父,因為該會會員最注重教條。宗教裁判所從最早就使用酷刑,並一貫採用長期的監禁、沒收財產、和火刑來懲罰“異教徒”。除一般篤信《聖經》而不承認教皇權威的基督徒之外,回教徒和猶太人也常受宗教裁判所的迫害。自從這種制度成立以來,它在歐洲各國有了不同的發展,也時常受當地政府的利用或限制,甚至完全脫離了教皇的控制。因此教皇保羅三世於1542年正式恢復、加強、並制定了羅馬的宗教裁判所,配合著耶穌會的活動,來敵對改革運動。
基督徒服務大全,第十四章 信仰自由,第6段
撒但所能嗾使人心設想出的種種侮辱、非難、和殘酷手段都已施用在耶穌信徒的身上了。而且這事也必顯著地再次重演;因為世人屬血氣的心依然與上帝的律法為仇,不順服其中的命令。今日的世界並不比使徒時代的世界更迎合基督的原則。那鼓勵人喊叫“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的同一仇恨,那導使人逼迫門徒的同一仇恨,現今仍然在悖逆之子的心中激蕩著。那在中古黑暗時代將男女囚禁、放逐、並處死,那發明宗教裁判所的慘烈酷刑,那發動並執行聖巴多羅買節的大屠殺,並點燃斯米士非耳德的火刑柱的同一精神,現今依然以惡毒的力量在未曾重生的人心中運行著。真理的歷史永遠是一種善與惡鬥爭的記錄。福音的傳揚始終是冒著反對、危險、損失、和苦難而在世界上向前推進的。(使徒行述第65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