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為獨資公司東主﹐辦公室和寓所都是本人名下。
可以自己租用這些物業作公司支出嗎﹖之後再加上租金收以減少20%租值之應課稅額如何﹖
最近見稅局網頁好似話唔得,但之前本人聘請之會計是這樣做
如果可以,租金又點計,例如比巿值租金大3成自租可以嗎﹖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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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713000051KK0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