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 是這樣的,在今年過年前 我因為要右轉 不小心害了一位婦人載著一位阿公騎乘機車跌倒,從警察那邊的監視器看來,雙方都沒有很快 只是它們似乎因為我的右轉而跌倒受傷。
當下有立刻先叫救護車也有立刻報警,那之後有陪對方去醫院檢查
某某大醫院的醫生說 兩位只有擦傷並拿X光片給我看
並無嚴重的重大傷害,所以休息一下就可以出院了
後來警察來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兩方各至都可以離開。
當下我有叫我的保險公司來,那對方阿公的兒子在醫院是要求說
若賠償新台幣四萬元,那這件事情就和解。
我自己是想說 痾.. 金額好像有點高,那我的業務是說 小心 不要這麼容易相信對方!!
後來我們業務是跟它說 您目前提出的金額似乎有點高,那後來業務有跟它說
有任何醫療單據 都可以留下來,我們會做個賠償的!!!
事情過了五個月了,這中間 我們一直都有聯絡也有去看對方的身體狀況
它兒子說他爸 腳的狀況越來越惡化,要我看這到底應該怎麼做賠償才好
後來我看了醫療單據 也看了醫生說要開刀的必要性,但醫生不敢保證開刀了之後恢復的狀況多久才會完整好!!
去觀看的這三次 我都有跟對方說我的經濟狀況,也跟它說這件事情 除了保險公司的金額理賠之外 我也會做點賠償,只是說因為家裡關係 我可以每個月給五千元
因為到時候談和解會有法律的效力,我不會只是說說而已 卻不按時給錢。
在前幾天去關心老伯伯的狀況,它兒子就跟平常一樣講一樣的話,
最後面它說了:我是想要給年輕人一個機會拉,可是你這樣沒誠意 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給你一個機會..
我:痾......
後來它兒子又說:你一個月給我五千元?當我乞丐嗎?
我:痾...我沒有這樣想阿,您真的誤會了..
它兒子說:這件事情 如果沒有30~40萬,那我們就上法院吧..
我:當下內心其實很氣,我不是不賠 是因為家裡經濟真的很差
只有我一個人在上班 要付房租 有的沒的 一個月二萬八的薪水
整個都快打死了,更別說想要存錢了..
半年時間快到了 在八月份就到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去解決這件事情,說談和解 我們見了三次面談了三次
它都不要 堅持那個金額,而且還說 一個月不能給低於一萬..
開口閉口都拿法院來壓我,我真的很無奈 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希望懂法律的 或者有這方面經驗的大大,可以幫幫小弟我 感謝:)
更新1:
不好意思 我補充一下 現場初步分析表 肇事原因:1.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人受傷 這樣子 警察是有說 八成上看來是我的開車疏忽 未注意到右後面有機車騎士,已導致這場車禍。 我也有這麼想過,怎麼會過兩個多月過後 就說腳惡化了 跟當初在仁愛醫院的醫生說的完全不一樣...
更新2:
我周遭有遇過類似情況的朋友都說要我跟它耗!! 第一次到對方家中看阿公的情況,當下就有跟對方說 因為家裡也不大好過,我也必須支付家裡的房租開銷 我可以每個月還五千元 那請給我兩年的時間 我盡量在兩年內把20萬元(這是我自己估算我的撫問金)還清 保險規保險這樣子!! 但對方依舊不答應 還反諷我"你當我乞丐嗎? 一個月五千? 我才不要勒" 我根本看不到你的誠意在哪阿!! 當下我說 我真的沒有這樣想,是家裡真的不好過 我才只好選擇這樣的方式。 但對方堅持要求30~40萬之間... 也謝謝大大 願意給予我 答案 協助我!! 我一直都有在關心 也有誠意,但對方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