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警署個網度落佐案
近排收到補領八達通卡既信
封信寫明除佐要俾八達通卡補領費70蚊之外
張八達通卡本來已經系負數
好明顯張八達通卡俾拾到個個人攞佐去消費
正常邏輯下,系咪可以問八達通公司攞到消費記錄并知道佢系邊度地方消費過?
再去個個地方睇翻CCTV咁就知道拾到銀包個個人系邊個
通過警署既資料庫,搵上門將個個人繩之於法
Q1如果我去警署報警,警察會唔會咁盡責咁樣做抓住個小偷呢?
雖然銀包入面唔系好多現金,D證件冇曬都系少事,但系銀包入面有D嘢用錢都買唔翻!
更新1:
保護市民性命財產唔系香港警察既職責咩? 原來香港社會都系咁現實,功利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