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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泰國男人為您回答!
您專四沒上完,所以只能符合以下: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所以您現在開始退學或休學
明年一月就可以考學測,五月考統測,七月考指考
沒修完的專業科目學分就不用管它了
考上大學後重新開始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7 月 15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三)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因故休學或退學,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加油
祝金榜題名
PS:若有補充問題請來信讓我知道,因系統不會自動通知發問者補充問題,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