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洪仲丘枉死連長旅長士官長該受何處罰

2013-07-11 7:36 am
義務役洪仲丘退伍前枉死'
連長 旅長 士官長 蓋章醫務室 會受何種處罰影響 ?有無做牢
更新1:

士官長陳以仁、范佐憲、洪仲丘的連長徐信正、劉延俊副連長、吳翼竹輔導長

回答 (10)

2013-07-11 8:20 am
✔ 最佳答案
如果罪行確立的話,不單只是坐牢,甚至可能是坐不完的牢。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條文:
《凌虐部屬罪》
長官凌虐部屬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官或資深士兵藉勢或藉端凌虐軍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長官明知軍人犯前二項之罪,而包庇、縱容或不為舉發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但是.......

如果只是被認為不當管教的話, 根據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 8 條陸海空軍現役軍人應受懲罰之過犯如左:領導無方,管訓失當者。

記個申誡就沒事情了....

所以......

真相是要努力去爭取的。




2013-07-11 00:35:49 補充:
個人認為所謂情理法三者
當然是先論情再論理最後才講法
洪仲丘縱然有錯
處罰的方式有很多
有必要搞成這樣嗎?

再者有些認為這些長官是合理管教的話
如果真的那麼理直氣壯的話
不覺得理虧的話為何要道歉?

最後我只問如果這件事
發生在你們親人身上

你們還能理正辭嚴的說軍方罰的好的話
那我就沒話說了..........

2013-07-12 11:24:01 補充:
M.B. 大大說的非常中肯
不要說軍中
任何地方犯的錯受應有的處罰
這都沒話說

但罰到出人命還要說
這是天經地義的話

那就............

2013-07-12 12:35:55 補充:
給熱鍋上散步的螞蟻大師
應該是我引用您文章裡的"天經地義"四字
讓您有所誤會
不過我並沒有針對您的意思

我也很認同
您所寫的"圖一時之快就操死人....這是私憤不是教育!! "這句話

我本身當然也當過兵
白目不長眼受處罰
所謂的"合理管教"這本來就是理所當然之事

但是管教到出人命的程度
這有沒有涉及個人情緒
或是只圖一時之快

這就令人存疑了
我想這也是問題之所在
也是必須籬清的部分
參考: 網路資料整理
2013-07-18 9:50 pm
回 Mr.慢半拍 如果是你家人發生這樣的事 或者被霸凌 你就不會這樣說囉
它們真是太過份囉 無法無天 應該重判 關無期
2013-07-12 7:01 pm
帶照像手機....

一切都是按軍中規定來辦.

跟其他人一起關、一起操 .

但問題就在於辦出了人命.

沒出人命、沒事

有出人命、有事
2013-07-12 10:07 am
士官長陳以仁、范佐憲、洪仲丘的連長徐信正、劉延俊副連長、吳翼竹輔導長都該重判~希望他家也死人~孩子也不得好死~嚐嚐別人的傷痛
2013-07-12 8:04 am
役男死亡案 國防部法辦12人
圖片參考:http://l1.yimg.com/bt/api/res/1.2/tGKzJsm2jw4YS7RzwlvhDw--/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l.yimg.com/os/155/2011/10/14/CNAlogo-for-yahoo_063702.jpg
中央社 – 2013年7月11日 下午7:10(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1日電)國防部今天公布役男死亡案懲處名單,並將542少將旅長、副旅長、旅部連長與1名士官,及269旅禁閉室長、副室長與1名士官移送軍法。 國防部參謀總長嚴明上將上午主持「陸軍542旅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懲處建議聯審會。與會人士透露,會議從上午10時許開始,直到下午才定案。 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經與會局、司、次長討論議決,包括陸軍司令李翔宙上將等26人各予申誡1次到大過1次處分;12人移送軍檢偵辦,共27人受懲處或移法偵辦。 移送法辦人員有542旅長沈威志少將、542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旅部連長徐信正少校、代理連士官督導長范佐憲上士,及269旅機2營禁閉室長蕭志明上士、副室長羅濟元中士與李念祖下士。 國防部議決需行政懲處主要人員如下: 一、陸軍司令部:司令李翔宙上將建議申誡1次,國防部將呈總統核定;政戰主任曾有福中將申誡1次。 二、陸軍六軍團:指揮官陳泉官中將記過1次;參謀長楊海明少將、政戰主任簡士偉少將各申誡1次。 三、542旅:旅長沈威志少將記過2次並調離現職;副旅長何江忠上校、旅部連長徐信正少校、代理連士官督導長范佐憲上士各大過1次。 四、269旅:旅長楊方漢少將記過2次;機2營禁閉室長蕭志明上士、副室長羅濟元中士與李念祖下士各大過1次。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畢業的洪姓下士原本7月6日退伍,在最後一次放假歸營後,被發現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因違反軍中資安規定,6月28日被送到楊梅高山頂營區關禁閉1週。7月3日在營區體能訓練後身體不適送醫不治,遭家屬質疑,國防部與軍檢展開調查。1020711
2013-07-12 5:56 am
軍中是個大家庭
採連坐罰該辦就辦沒什麼在多理由ㄌ
2013-07-12 3:02 am
回 Mr.慢半拍,那麼一群人浩浩蕩盪的跑來靈堂又道歉有下跪,目前還要辦到中將,理直氣壯的話,有這必要嗎!
2013-07-12 2:47 am
樓上的別胡扯,我就是蔣經國時代當了三年的不願役...海軍爆破士退役...被學長用蛙鞋打過也被踹過..但我無怨無悔~因為我們都平安又確實地完成所有任務並順利退伍~

學長帶學弟天經地義.....若沒有學長盯學弟才真正會有骨灰一包為國捐軀了...

台灣就是每天罵罵罵搞得烏煙瘴氣~才會導致官不官,兵不兵..民不民...

現在軍人成箭靶..以後誰還要當軍人..別說打仗..救災都沒有人願意幹了~

2013-07-12 12:13:59 補充:
樓上的"姿勢長"我可沒說罰出人命是天經地義的....

我反駁的是我樓上說蔣經國時代如何如何...

我強調的是現在台灣是個變態的時代..官不官,兵不兵,民不民....

官無官樣..兵無兵樣...

以前學長不管如何嚴厲但私下是真的有革命情感...想想我們出任務只要稍一閃失就真的會屍骨無存....不嚴厲行嗎?

但平常作息..老兵永遠是身先士卒的...任務越危險老兵永遠是在第一線...平常休假吃喝也都是老兵請客...放假也是新兵先放...如此心中還會有怨嗎?這就是夥伴!

哪像現今...圖一時之快就操死人....這是私憤不是教育!!
2013-07-11 5:32 pm
錯啦,那些軍法單位,聽上級命令辦事。
那些上級啊,聽風聲辦事。



這事情如果媒體沒有報導啊,就當作沒事情發生。
這種事,以前天天有啊。蔣經國執政呀,反正就骨灰一包,理由一律是為國捐軀。八萬塊給你家屬。
當兵的都知道,八萬塊一條命呀,自己的命只值八萬塊。一張國泰人壽股票值兩百萬。




義務役洪仲丘退伍前枉死連長 旅長 士官長 蓋章醫務室 會受何種處罰影響 ?有無做牢?

答案是,媒體報多大,媒體報多久,他們就受多大處罰。
媒體不報他們就沒事。
2013-07-11 8:01 am
希望可以輕判~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
明明軍隊不能帶照相手機以及MP3,他還是帶~

為什麼別人不會被關警壁,他會~
為什麼連上長官不針對他人,針對他!~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若那個兵不長眼就該罰
不然軍中怎麼還會有紀律可言


收錄日期: 2021-05-04 11: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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