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靜晶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一個系香港結左婚的男人(未離婚),系大陸同其他女人生左個女,算唔算重婚? 可唔可以告男人重婚?
答:靜晶網友的這個問題,要分開兩個不同的範疇去討論!
首先上述情況按香港的法律和情況去處理,是不違法的!
因即使是男方跟第三方有性關係甚至誕下女兒(不管是在香港或內地),亦祇是通姦而並非重婚!要再次跟第三方正式辦理及註冊婚約,方算重婚!
故這通姦行為祇在道德上有虧!但並未違反香港法例(高等法院曾有某大法官在耹訊中明言,「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礎上,男人可以包二奶,可以有情人、情婦,也可以與她們生兒育女,這些都是合法的,無需法例監管!」),故除非男方跟第三方女性於內地正式辦理結婚,方屬觸犯重婚罪!才可以提出起訴!
若真有這事則除可控以重婚罪外,更可被控以使用虛假文書的刑事罪名!
因男方要往國內辦理婚約,必然要出示「無結婚紀錄証明書」和「內地結婚公証聲明書」(俗稱 寡佬証)這類文件,那他在未離婚的情況下取得和使用這些文件,經已構成使用不實文件的刑事罪行!
但男方祇是有外遇及誕下私生女,卻並未辦理任何婚約,則按香港法例不算重婚,故在港無法對他控以重婚罪!
不過!上述情況祇是香港的情況,如果在國內則情況截然不同,因在內地是有相關的法規去監管和處理類似問題!
內地對「重婚」的認定標準跟香港有所不同,除了包括「騙取合法手續再次登記結婚」外,也包括「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即俗稱事實婚姻的事!
在內地如果配偶中的一方公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長期同居,查有實據者,可被判刑!故如靜晶網友或其他人如真希望追究的話,便要往國內搜習證據和在內地法院提出起訴!
這問題如發生在台灣則最容易解決,因台灣是全球少數擁有「通姦法」法例的地方!祇要將男女雙方捉姦在床,經已可以將通姦的配偶及第三方告上法庭!
2013-07-10 13:53:36 補充:
敬告樓下 Yan 網友!
香港法例並無「通姦」罪,通姦祇是提出離婚的理由!在香港無法以刑事或民事提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