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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陳振聰偽造和行使虛假遺囑罪名成立,7月5日 在高等法院判囚12年,2項罪名同期執行,並下令支付訟費。法官麥機智認為,陳振聰欲侵吞原用作慈善用途的遺產,直斥他無恥邪惡, 罪有應得 。
陳振聰謊話連篇,企圖淡化自己的風水師角色,如果他與龔是戀人,為何龔於2002年立遺囑將遺產全部留給華懋慈善基金時,遺囑對陳隻字不提,且根據陳的說法,龔於2006年10月16日將2006年遺囑交給他,令他成為受益人,當時陳不單沒有表示感激,還埋怨龔會帶給他很多麻煩,不合常理。
遺囑驗DNA 無龔如心指模 . 政府化驗師替2006年遺囑化驗後,無法驗出是否留有人體DNA,但證實上面並無龔如心及2名遺囑見證人的指模,筆跡專家則指龔及見證人律師王永祥的簽名,很大可能是偽冒。
法官斥責陳振聰無恥、邪惡、極度貪婪,指他利用龔如心的寂寞、哀傷和信任,精心策劃偽造遺囑,令真正受益人華懋慈善基金花巨款打官司,並差點無法達到龔如心以遺產做慈善的意願。
法官指陳振聰極之貪婪,稱陳振聰是個聰明及懂得哄人的大騙子,在龔如心病危時,仍然能在龔如心死前兩天,為他支付3,000萬英鎊。
法官又指,襲如心在病危時,是哀傷及寂寞的女人,但陳振聰卻殘忍邪惡地僞造遺囑。 陳振聰棄風水改信主及洗禮後, 即使真正悔改,他的性格也非一年半載可以轉變,怕他重回舊路。其次便是擔心他利用教會,改善自己名聲,以便應付官司,逃避應有的法律責任。林以諾牧師此時的做法,有沒有避開上述的試探?恐怕沒有。
身繫幾單大案,陳振聰如果想活出與得救的恩相稱的生命,至少有幾件事值得去做。第一,親自主動向警案交代偽造遺囑案的詳情,盡快令案件水落石出。第二,繳交欠稅。第三,向龔家退還替龔如心睇風水的二十億費用,已悔改信主的陳振聰及林以諾牧師,理應知道這是不義之財,不應侵佔。按舊約的律法,只規定人若偷竊,被審判官定罪後,只要賠償一倍,然而稅吏撒該認識耶穌後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當中的道理,相信大家是明白的。第四,承諾除自己教會之外,他日不邀請其他基督徒代寫求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