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當時我騎在機車道被一輛先右轉才打燈的貨車撞』
表示對方理應為肇事主因,但是否就會是全部肇事責任?就有待商榷。
而我方是否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涉嫌超速行駛』之次要過失?,就得看現場跡證及雙方筆錄而定!
關於肇事責任問題可於事發『30天』後依照『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所載方式前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為雙方肇事責任參考。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你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
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
例如:雙方肇事責任比為7:3
假設我方總損失為20萬,對方為2萬,
那我方應求償金額為 20萬-(20萬+2萬)*0.7=4.6萬
對方應賠償金額為 (20萬+2萬)*0.3-2萬=4.6萬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參、回覆你的問題
Q:1.我該準備甚麼對我方有利?(基本身分證、駕照、行照、傳票之外)
不知對方是否會請律師
2.我不想對方背罪名,我只想他賠償我,在法庭提撤訴他會不會就要裡不理是否有其他辦法?
3.我是否還得申請調解還是民事訴訟?
4.刑事訴訟監護人不必到場?
答:1.就刑事過失傷害的偵查庭而言,
只需準備診斷證明即可,
它主要是要確認對方在本次事故中是否有責任?
確認我方在本次事故中是否受有傷害?
一般會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意願進而請雙方再調解或直接透過調解庭來協助雙方調解。
所以無須特地準備其他資料。
對方請不請律師也無關緊要。
2.透過以邢逼民的方式當然比較有機會達到我方目的,
若未和解進撤告~~
那對方不理我方就很正常嚕。
剩下就只有透過民事訴訟一途,
明顯就會曠日費時,
滑算與否就得你自行評估。
3.調解部分並無需刻意申請,
而若刑事處理完對方還不理不採~~
那當然就只有進行民事訴訟一途嚕。
4.刑法成年為18歲~
意思就是只要你滿18歲...
那麼刑事部分就由你個人處理即可,
無需監護人到場。
但~民法成年得20歲,
表示相關和解得由你的監護人來處理才可以喔!
以上,請參考。
肆、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點我名字來信或來電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