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叫得豪門遺囑都不會是三叔四嬸做見證,為何豪門總有爭產案? 此言差已,但又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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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遺囑沒有特定格式,但最少要由立囑者親毛簽名或蓋印或打指模。法例只建議最好有起碼兩個見證人見證簽名。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81%97%E5%98%B1 維基百科,有這樣的敘述: 在香港,遺囑的訂立需要有至少兩位非受益人(法人)擔任見證人,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 真的是> 法例只建議 最好 ... 兩個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