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分員被抓

2013-07-05 7:18 pm
想請問一下 我做開分員被抓到
在警局時 都否認有換錢
但是 有客人承認有換錢
檢察官有寄起訴書
這樣我會不會被關

請說明白 ` 不要貼法律給我看 !! 謝謝 ...
更新1:

18萬 就不用被關 ? 還是罰金 @"@

回答 (5)

2013-07-11 12:27 am
不會被關啦~~放心啦~罰款而已啦~只有人頭比較嚴重

依我周圍的朋友經驗~~檢察官都會叫你們認罪之後協商~看看罰多少錢~

檢警~它們只想快結案~~不想多事

但你們老闆也會算看看一共要準備多少錢~~

都會拖時間~~少錢的話~~就認罪了(只要認了老闆就賠死了喔)
2013-07-10 11:36 am
因為你在檢察官開偵查庭時沒有認罪,
而檢察官掌握對你不利的證據(有犯罪嫌疑),
所以才會對你起訴(證據詳見起訴書之證據清單)而不是聲請法院簡易判決.
若起訴理由及證據清單與實際情形大致相符,基本上難逃有罪判決.
目前最好策略就是法院第一次開庭(準備程序庭)時,
法官一開始會問"是否認罪",就只好乖乖認罪了(此即所謂犯後態度),
那麼法院會當庭將通常程序(法官3人合議)改成簡易程序(法官1人獨任),
對你的好處是節省訴訟拖延時間(速審速決)及判刑較輕.
營利賭博罪(常業賭博罪早已廢止,目前是採一罪一罰)在刑事司法案件
只能算是小案件,若無累犯(即之前故意犯徒刑之罪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犯本案)
又肯認罪,雖然你可能與老板同列為共同正犯(請自己看起訴書),
只要你沒有刻意隱瞞老板的身份及行蹤(即開庭時知道什麼就答什麼)
或說謊被法官抓包,開分員角色只屬邊緣性角色,
照上開說明之作法,刑度通常在有期徒刑6月以下或拘役(指未滿60日),
亦即當要執行時,你可以向地檢署的檢察官(由書記官辦理)表明執行方式,
看是要入監(被關)或聲請易科罰金(判決書有折抵標準)
或聲請易服社會勞動(6小時折抵1日刑期),
除非你想吃免錢牢飯或不符合易刑要件(前科太多),
否則繳納罰金(易科罰金)或服社會勞動,即可免去牢獄之災.
參考: 自己
2013-07-05 11:39 pm
你老闆捏~~~~~~~~~~~
2013-07-05 10:17 pm
你準備18萬吧,這種常業賭博罪,多半判5個月或6個月的
2013-07-05 8:01 pm
會被判刑.會不會被關.要看案情.犯後態度而定及有否前科資料.

收錄日期: 2021-05-03 05:00: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705000016KK0133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