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民眾若未能在罰單限期內(一般均為15天)繳交罰鍰時,裁決機關將製發裁決書通知改以較高之罰鍰額度處罰,若收受裁決書15天後仍置之不理,裁決單位會視當事人有無駕照或牌照可資易處加以處理。
若當事人有駕照或牌照時,則易處吊扣牌照或駕照,如仍未於裁決書通知之期限內到案,則易處吊銷牌照或駕照並逕行註銷牌照或駕照。 經吊、註銷牌照或駕照者,其後續違規如當事人仍未於期限內繳款,則其積欠之罰鍰將移送法院強制執行,經判決可查封財產並拍賣之。
簡單來說,超過15天它會先改罰較高的罰鍰,如果你還是不繳,那可能你都無法換行駕照了,(如果要更換.或補發.被扣領回等等機車駕照則必須繳清個人名下的罰金) ,一輩子都是無照駕駛 !
最後你還是不繳的話,他會使出大絕招 →法院強制執行 ,到時到時候法院會寄單子給你,你還是要繳,以現在政府搶錢這麼兇的情形,還是認了吧!把該繳的繳一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