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物業是否需要給印花稅?

2013-07-05 4:11 am
本人巳購有一個物業 , 現在想承繼媽媽的公屋 , 是否需要給印花稅?

回答 (1)

2013-07-05 4:33 pm
✔ 最佳答案
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不論他們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在購買或轉讓該物業時,是否在香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只需繳付舊的稅率就可以了。

如果只是父母與子女的買賣或轉讓, 印花稅只需依照舊稅制繳納100元而已。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33: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704000051KK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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