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智多星針對問題、提供個人實務經驗回覆如下~ 對方從後撞擊,兩輛皆是機車,雙方皆受傷,我方車兩側嚴重凹損,對方辯稱無法走路,但未談理賠卻先行回家,請問發生車禍要如何讓對方賠償車損??要怎摸鑑定車子虛報廢???如果要報廢,則請求對方賠償我方車輛的殘餘價值。一般車損修理皆係以肇事比例來負擔修車費用,故尚須等初步分析研判表以便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是機車,雙方皆無車損險,對方是小兒麻痺者,從後方超速大力撞擊我爸機車。依您所述,對方後車撞前車應屬未保持安全距離而具肇事主因,至於您父親是否具有肇事次因尚須端看雙方筆錄以及現場跡證而定。於事故三十天後,可至事故地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幸好我爸反應快,只雙手受傷縫數針,但車子前後左右皆損傷,對方辯稱是我方未開機車後車燈,但我爸很守規矩都有開燈,又是大馬路路燈很亮!因我爸70幾老人第一次遇到不知怎辦??就由交通大隊轉調解會,約7~10天通知!!請問要準備什麼資料??對方沒有第三人責任險嗎? 如果您父親傷勢已經休養差不多,那麼去調解時可攜帶您父親的醫療單據以及自行列出求償明細表,以下列出求償項目,可分為強制險以及強制險以外之求償範圍:關於您的醫療費用部份: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 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2. 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3. 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4. 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5. 其他費用: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你可以等傷勢治療到一個段落之後,將醫療收據整理好,送到對方的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我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對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 1. 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8780元/月。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3. 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4. 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5. 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當時路旁有便利店,要怎申請監視器證明有開燈??還是不需證明??有請機車材料行(較便宜)估價!!不求多,只求公平,基本的!!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或直接來電免費諮詢,祝你順利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