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若現職紀律部隊人員,現時為薪金為員佐級紀律人員薪級表Pt8 ($19,010), 而該職位新入職之薪金為Pt4 $16,590
若轉職為政府文職, 該職位新入職之薪金為總薪級表第8點(每月港幣15,805)
1. 請問這個情況下是否可帶薪轉職?
2. 請問轉職後之薪金如何計算?是以$15,805*($19,010/$16,590)=$18,110
然後以$18,110來找於總薪級表最接近之薪金? 那應該是$17,835?還是$18,935來計算呢?
謝謝各位之幫忙